两公司高管顶风违规抛售持股
2007年04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建军
虽然《上市公司高管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已由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施行,但包括南方控股在内的2家公司个别高管依然顶风违规抛售所持的公司股份。
南方控股今天披露,公司董事、副总裁陈德坤将自己的证券账户,借予其亲戚使用。4 月16 日,陈德坤账户共买入公司股票6000 股,并于4 月20 日卖出其中的1336 股,剩余4664 股。该项股票买入和卖出时间间隔未达六个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高管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获悉该情况后,公司董事会与陈德坤进行了核实确认,要求其将该账户此次交易中所获收益上缴公司,并冻结剩余的公司股票。
在陈德坤违规买卖南方控股股票差不多的时间内,东北一家上市公司的一名董事抛空了自己所持全部本公司股份计16325股,而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一年内最多可以出售的股份数是全部持股的25%,该董事的行为显然属于超比例出售。目前,该公司尚未对这名董事违规出售股票的行为发布公告,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人士认为,这两家公司个别高管在《上市公司高管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正式施行后仍旧顶风违规,性质比较严重。对于高管短线交易行为,交易所将会给予至少通报批评的处罚,对于超比例出售股份,交易所将在查清具体情况后给予相应的处罚。此外,对于不断有个别高管作出的违规买卖系亲戚或家属所为的辩解,监管部门正在研究专门的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