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保民日前在出席一个论坛时表示,国资委正计划设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基金,首期规模达人民币100亿元。其中央企占40%,地方国企占20%,境外资本占30%,民营资本占10%。基金主要投向央企的二级和三级企业,以及地方大型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改革到今天,面临着系列难题,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钱少人多。有关调查表明,52%的央企因效益不好难以筹集改制成本,10%的企业债务问题无法解决。
另一方面,国企改制花了多少钱、使用效益如何,也是一个巨大的“灰箱”。目前的国企改制,仍是国资委代表出资人从外部推动的过程,缺乏企业内在动力和外部投资者的介入。
鉴于此,构建一支企业改制重组基金,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企业改制重组中的突出问题,将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成立这一基金,将对国企改制发出资本信号,有助于决策者了解哪些国企是有生命力的,从而值得改制;哪些国企是资本不想光顾的,不必再苦苦扶持。
其次,基金有着集合资金、专家理财、市场运作的特点,可以有效集合国有、社会和外资各类资本,从一定程度上满足国企改制、盘活存量资产的需求。
再次,基金为国企进行产权多元化的改制提供一种新的投资主体,可以在产权结构上解决国企结构单一和不合理的问题,规避了国企一股独大导致的决策不科学的风险。
最后,有了国企改制基金,其量化的成本与收益便与特定国企的改制效果相挂钩,这有助于建立起“改制函数”,特别是,基金是市场化的投资机构,资本逐利而又不惧险的天性决定了其投向不会唯官员马首是瞻,这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
要达到上述效果,就必须对国企改制重组基金进行一个规范的制度设计。因为从基金的股本结构来看,虽然其产权比传统国企有所明晰,但仍将是一家事实上的国企,因此,其本身的公司治理如何完善,规模最终能滚动到多大,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短期收益冲动与改制见效的时滞如何应对等等,这一系列问题将会影响到基金作用的发挥。我认为,对基金的制度设计中,有两条非常关键:
一是防止政府主导。基金不是财政资金,更不是银行资金,因此,在投资对象的选择上,基金应完全按照追逐资本收益最大化的原则来进行。对于政府有关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基金有责任要服务,但在具体运作上,政府不能介入项目选择和投资决策,要严格按照市场化机制运作。
二是必须明确专家管理。引入有经验、有团队和有业绩的专业机构受托管理基金,是确保基金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关键。
总之,国企改制重组基金可视为动员更加雄厚的产业资本、社会资本与金融资本以及人力资本来推进国企改制的一次有益尝试。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良好、政策法规可行、改制融资需求巨大、资金供给充足、成功案例可借鉴、专业化基金管理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才成熟也为设立基金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因此,以投资公司为载体设立国企改制重组基金的条件已经成熟,应尽快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