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一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钟景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慧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7-016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齐心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4月20日在宁夏石嘴山市宝山宾馆召开,会议应到11人,实到8人,何季麟董事、牛庆仁董事、黄永革董事因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钟景明董事、曹永平董事、张惠强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经过审议:
1.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王静波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07-17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