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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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0,375,0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04月3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04月1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04月26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04月2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安排情况:
该方案中参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送股方案实施后,将安排一次追加对价: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含首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除外)的总加权平均价(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股票二十个交易日总成交金额/总成交股数)为基准价,若基准价低于8.02元/股时,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以送股方式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安排追加对价,每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可获付0.4股。
截至2006年6月2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已满二十个交易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总加权平均价为10.14元/股,高于8.02元/股,没有触发追加对价的条件,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无需执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追加对价安排。该情况公司已在2006年6月4日进行了公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1)法拉电子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法拉电子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厦门市法拉发展总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在12个月内上市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法拉电子股本总额的5%,在24个月内上市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法拉电子股本总额的10%。
2、履行情况
截止目前,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没有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没有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股改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核查意见的主要内容:法拉电子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0,375,0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04月3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04月23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