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以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06年度公司的净利润为137,369,174.9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0,153,402.2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89,411.63元,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2,619,424.71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0,093,063.57元。董事会决定2006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会计师的议案;
6、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7、 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07年4月制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1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制度详见附件。
8、 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有所变化,董事人数也有所调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应作以下相应修改:
第一章 总 则
原条款:第三条:公司于1998年7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国字[1998]17号文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350万股。其中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或等值资产认购的发起人股为24350万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11000万股,于1999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01年2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26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100万股,于2001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06年1月2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6]358号文批准以及于2006年2月1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6]84号文批准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向流通股支付对价2835万股。执行对价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1515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1935万股,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110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10935万股。
现改为:第三条:公司于1998年7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国字[1998]17号文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350万股。其中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或等值资产认购的发起人股为24350万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11000万股,于1999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01年2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26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100万股,于2001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06年1月2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6]358号文批准以及于2006年2月1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6]84号文批准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向流通股支付对价2835万股。2007年2月26日,1497.86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股本结构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0017.14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3432.86万股,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110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12432.86万股。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原条款:第二十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为4345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515万股,其中:法人股21515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935万股,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110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10935万股。
现改为:第二十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为4345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0017.14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3432.86万股,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11000万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12432.86万股。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原条款: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3名独立董事。
现改为: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3名独立董事。
9、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议案。
因公司章程修改,公司原董事会成员松冈典之、李勤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因工作原因,公司原董事会成员潘中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经董事会提名,同意沈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鉴于金光义孝先生因病故无法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免去金光义孝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10、审议通过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
以上第1、2、3、4、5、8、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姓名: 沈 焜
性别: 男
出生年月:1973年8月17日
学历: 大学本科
学习工作经历:
1991年~1995年 上海财经大学
1995年~1998年 浙江省财政厅 科员
1998年~1999年 上海茉织华实业发限有限公司 财务部经理
1999年~2004年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经理
2004年~至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07-09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22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对本次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 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当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3、 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