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现有8名董事,7名董事出席会议,谢文浩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世全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军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家耀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激烈,生物制药产品销售短期内未能恢复到上年同期水平。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2007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1)同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810万元借款,期限1年,该项借款由公司的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部分限售流通股作质押。(2)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申请人民币6,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1年。(3)同意以公司资产作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4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1年。(4)同意以公司资产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990万元借款,期限1年。该项决议刊登在2007年1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王世全先生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报告期内,王世全先生将其持有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的股权同杨宁先生及杨杰先生合计持有广西国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原广西杨森酒精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互换,并且将广西国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置入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国发集团公司100%的全资子公司。此次股权置换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王世全先生、杨宁先生,其持股比例分别为60%、40%。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特别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在获得流通权后,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承诺履行情况:认真履行承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上市交易。
(2)向北海国发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的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以下议案并投赞成票:当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0%。承诺履行情况:因2006年公司亏损3021万元,因而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世全
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