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宋勤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勤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艳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681,797.63元,主要是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928,494.29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净利润为负数。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改实施过程中做出了四项特别承诺,其内容及履行情况如下:
1、延长限售期以及增加限售条件:所持有原非流通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3年内不对外转让,在上述限售期限届满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5元(如遇公司分红、送股、转增、发行新股等情形,该价格将相应调整)。该项承诺正在履行。
2、代为执行对价安排:公司的五家非流通股股东中,镇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破产清算,如果至改革方案实施日,其仍无法处置所持有的江苏索普的股份,承诺将代为执行其对价安排。该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3、于2006年末之前解决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该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4、业绩承诺:江苏索普2006年度和2007年度中任一年度净利润比上年环比增长不低于30%(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以上净利润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如果2006年度或2007年度中某一年度,江苏索普的净利润环比增长未达到30%,则索普集团将以现金补偿江苏索普,补偿规模为江苏索普所实现净利润与其实现30%增长所要求的净利润之间的差额,现金补偿实施期限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30日(自然日)内。该项承诺正在履行。2006年度公司净利润实现同比增长35.21%,达到承诺要求。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勤华
200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