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独立董事秦荣生先生,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魏明海先生代为表决。
董事韩清涛先生,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会议,全权委托董事王旭先生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彬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广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
1、截止200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万股A股于2006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5000万股。
2、公司于2007年3月27日刊登《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定于2007年3月30日为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2日为除权(除息)日,2007年4月3日为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3、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表中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是按每10股转增10股后的总股本110000万股为基数计算。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总股本55000万股为基数计算,则每股收益为0.14元。
4、上表中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以总股本55000万股为基数计算得来。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注:上述股东持股为公司200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前之持股数。
2.3公司第一季度简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在建拟建项目39个,总占地面积787万平方米,规划总面积1190万平方米。截止2007年3月公司共有土地储备规划建筑面积785万平方米。
今年第一季度公司新开工面积38.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0.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62.7%;在建面积32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2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6.11亿元和0.78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7.98%和55.19%。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了良好的销售形势,实现房地产认购额23.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6 %;实现销售额(含专业公司)26.37亿元,同比增长303%。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2007年度增发A股已于2007年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3月8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2、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07年4月6日最终实施完成,以公司实施前总股本5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实施转股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为110000万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3年5月,保利集团、保利南方集团、上海三利分别与本公司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承诺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该承诺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编制2007年年初资产负债表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差异需细分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该细分不影响按新会计准则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的总额。经细分,“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列示的4,506,525.81元差异中,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为3,944,168.33元,对“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金额为562,357.48元。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彬海
200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07-012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4月20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1层召开。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李彬海先生。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七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韩清涛先生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会议,全权委托董事王旭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秦荣生先生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魏明海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彬海先生主持。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弃权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增加控股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重点地区公司注册资本增资至3亿元,其他地区公司增资至1亿元;本次先将保利北京增资至3亿元,保利重庆、保利武汉、湖南保利增资至1亿元。
三、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向中国保利集团申请借款及担保的议案》。
公司目前利用自有资金、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和销售回笼款,可以完全满足公司目前现有项目的开发建设投资。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有必要继续加大土地储备,而由于公司目前净资产规模仍然较小,自有资金不充裕,而银行等金融机构目前不提供用于土地储备的贷款,所以公司在土地储备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的资金困难。另外,由于目前房地产开发贷款需要提供担保,抵押担保需按项目评估值予以折扣,同时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销售速度快,因此公司存在抵押担保能力不足的情况。
为解决上述矛盾,同意公司向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申请分别20亿元左右的借款和担保支持。同意以后年度均按此标准向集团申请该类资金及担保支持。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对公司的借款年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增加1个百分点收取;对公司提供的担保按年实际担保金额的1%收取担保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07年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30在广州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时间:2007年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30
(四)会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18楼会议室
(五)会议议程
1、关于向中国保利集团申请借款及担保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5月8日。
(七)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07年5月8日下午3时整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2层董秘办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电话:020-89898833 传真:020-89898666
联系人:郭宁
3、登记时间
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1日之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注意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九)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审议之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有关以上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审阅了所提供的资料,并就以上议案有关情况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以上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同意《关于向中国保利集团申请借款及担保的议案》。此项交易对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事项。本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戴逢 魏明海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
表决指示: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受托人不做出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本授权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