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宋亚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锐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57%,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货款所致;
(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26%,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比率较上年同期上升2.6%,主要是因为本年合并范围较上年同期新增的三家合并单位暂未形成一定的销售规模所致;
(4)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465%,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所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5)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23%,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和第二大股东北京铁工经贸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特别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60个月锁定期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时代新材总股本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
其他十四家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特别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全体非流通股东严格履行承诺义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亚立
200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07-00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22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桥梁支座项目生产扩能的议案:
鉴于桥梁支座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为解决目前公司生产能力不足以及生产用地扩充的问题,公司拟进行桥梁支座项目生产扩能建设。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购买工业用地总投资约3300万元,并将根据生产需要适时投入配套流动资金。以上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或通过再融资等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财政部财会(2006)3 号文颁布的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将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并按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2006 年2 月 15 日发布的财会[2006]3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股份公司于2007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此项政策变化对我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将有如下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规定,公司现行政策下对低值易耗品按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将变更为按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此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现行政策下对控股子公司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将不再摊销,并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此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现行政策下对控股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将变更为按成本法核算,此政策变更将影响母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但此政策变更不影响合并报表。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公司现行政策下对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将变更为在满足条件时可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此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现行政策下福利费按应付工资的14%列支,将变更为按实际发生额列支,此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现行政策下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将变更为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收益,此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予以资本化,此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规定,我公司现行政策下所得税核算方法为应付税款法,将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此政策变更将会影响公司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4日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