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孙锦荣缺席本次董事会。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崔根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建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海根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47,586,114.5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03%,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订单大幅增加,生产规模扩大,导致销售额大幅上升。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崔根良
200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07-临00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4月22日在江苏省吴江市心田湾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崔根良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4月12日通过书面传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4人,董事孙锦荣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通过审议,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为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累计为上海亨通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担保期限均为一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64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5%。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法可行,公司对所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实现共同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权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文)的要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执行新的会计准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公司原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要为:
1、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
A、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成本法核算,因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利润会受到影响,但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子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因此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利润。
B、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即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偏差)不再摊销,将增加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贷差)不计入资本公积而计入损益,将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核算所得税费用将从现行政策下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的纳税影响法,对于因资产帐面价值与资产计税基础、负债帐面价值与资产计税基础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核算,此项变更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3、少数股东权益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在负债和股东权益之间单列项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此项政策变更将会影响股东权益的合计数。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编号:临2007-00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8,000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11,640万元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及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额度共计8,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为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累计为上海亨通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钱建林
3、注册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中路
4、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5、持股比例:100%
6、主营业务:光纤光缆、光纤拉丝、特种通信线缆、电源材料及附件、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的制造、销售,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实业投资,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
7、资产负债率:30.21%
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433.00万元,总负债1,037.13万元,净资产2,395.86万元,净利润-104.14万元。
(二)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崔根良
3、注册地址:江场西路555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4,808万元
5、持股比例:52%
6、主营业务:在光电通信有源及无源器件、光电子激光、精密机械、波导光学、光纤光缆、电线电缆、光电子设备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以及生产、销售。
7、资产负债率:61.29%
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5,419.81万元,总负债9,541.15万元,净资产5,878.67万元,净利润398.01万元。
三、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为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期限:一年
2、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3、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龙泉驿支行
4、担保方式:保证
(二)为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期限:一年
2、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3、贷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丽园支行
4、担保方式: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扩大生产规模,做大原材料集约化采购,降低成本,同时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补充其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是必要的,可行的,安全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法可行,公司对所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实现共同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权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11,6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5%,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所有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临2007-00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22日在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心田湾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方式于2007年4月12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戴小林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强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4日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