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尚衍国,委托董事长杜自弘先生代表本人出席并代行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杜自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晓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秦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预付账款增加是报告期应付材料款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与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减少是按规定转出引起。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管理费用减少的原因是本报告期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准则—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将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之间的差额及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余额调整管理费用所致。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系权益法核算企业本报告期利润下降所致。
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水泥售价高于去年同期使整体毛利率有所上升,另外管理费用下降对增加利润也影响较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东承诺:
①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2)第二大股东金华峰联投资有限公司特别承诺:
以其所持尖峰集团非流通股份代未明确表示同意支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垫付对价股份。峰联公司为上述非流通股股东代为垫付后,被垫付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取得峰联公司的同意。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自弘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