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独立董事杨雄胜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书面全权委托董事长符冬先生就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符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卫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由于牛仔布市场竞争激烈、人民币持续升值、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下调等因素影响,公司第一季度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除法定承诺外,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常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简称“常州国投公司”)和常州市新发展实业公司(简称“新发展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在前述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每股6.50元(若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扩股等除权事项,将对该价格进行相应除权处理)。
(2)如果黑牡丹2006年度-200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年度净利润平均增长低于15%(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此三年中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在上述三十六个月禁售期满后,进一步承诺:1)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三十六个月内不超过15%;2)自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告之日起至前述第 1)项承诺截止日的期限内进一步提高减持价格至每股8.00元(若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至出售股份期间有除权事项,也对该价格进行相应除权处理)。
(3)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将向黑牡丹2006年度-2008年度股东大会提出该年度利润分配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70%的分配议案,并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项议案投赞成票。
(4)常州国投公司和新发展公司承诺共同承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发生的全部相关费用。
目前常州国投公司和新发展公司所持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锁定;常州国投公司和新发展公司共同承担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发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公司4届7次董事会已经提出了2006年度分红预案,为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28元,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70%,将提请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履行了股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符冬
2007年4月24日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