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董事刘锦奇(刘永宏)先生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阎志中先生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芦振基先生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东复先生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白玉祥先生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东复先生代行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杜文广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阎志中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莉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股份的出售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2、控股股东太原理工大学的特别承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1)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12个月之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2)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60个月内,挂牌出售的价格不低于8元/股(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前30日收盘均价为7.98元/股)。当公司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设定的价格(即:8元)应进行复权计算后做相应调整。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上述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文广
2007年4月21日
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