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送红股0.3股、资本公积金转增0.7股,
每10股送红股3股、资本公积金转增7股。
●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5元,
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15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30日(星期一)
●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8日(星期二)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7年5月9日(星期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11日(星期五)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7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4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及转增股本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以2006年末总股本219,3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0.35元(含税),共计73,465,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05,107,258.63元,结转以后年度新老股东共享分配。
2、以2006年末总股本219,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转增153,510,000股。
3、发放年度:2006年度
4、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10%的税率为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施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015元;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35元。
三、利润分配方案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30日(星期一)
2、除权除息日:2007年5月8日(星期二)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7年5月9日(星期三)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5月11日(星期五)
四、发放对象
截止2007年4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方法
1、有限售条件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股份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每10股送红股3股、转增7股的送转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转股份总数与本次送股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送转股份前后,本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送转股份后,按新股本438,600,000股摊薄计算,2006年度每股收益为0.228元/股。
八、咨询联系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普宁市长春路
联系电话:0663-2917777-8009
传 真:0663-2916111
联 系 人:邱锡伟、温少生
邮政编码:515300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