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一季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谭功炎先生,董事、总经理张守才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胡朔商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3.33%,系公司2006年10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6,000万股后,公司总股本由205,266,490股增加到265,266,490股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控股股东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承诺:
1、如果发生下述情况之一(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将追加对价安排一次(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①根据公司2005年、2006年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4年至2006年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 25%,即如果2006年净利润未达到24,848.36万元;②公司2005 年度或2006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在2005年或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10 个交易日内披露追加送股的股权登记日的提示性公告,向在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除“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外)追送2,013,440股作为补偿(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流通股10,067.20万股每10 股追加送股0.2 股,该部分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起由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冻结)。
2、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述36个月期满后,在24个月内本厂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4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同时,在前述36个月期满后的24个月内,本厂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本厂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厂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履行情况:根据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2005、200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04年至2006年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5%,且公司2005 、2006 年度财务报告均被出具的是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公司没有出现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承诺的追加对价安排的情形,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对追加对价安排的承诺已执行完毕,公司拟定在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解冻事宜。
报告期内,湖北省汉川市钢丝绳厂严格遵守了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上市交易或转让方面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功炎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科技 编号:2007-008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二○○七年四月十三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功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张兆雄先生因事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赵曼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七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修订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第33 号令和财会[2006]3 号文件规定,公司自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等38 项具体会计准则。本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原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进行变更、修订,以作为公司会计核算的基础和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成本法核算,因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成果对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将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房产及土地分别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准则的要求进行核算,不再随同房屋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公司发生的研发费用将由现行的全部费用化,变更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此项变更将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未来期间无论资产减值因素是否消除,公司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将不得转回。此项变更将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福利费变更为不再按工资总额的比例计提福利费,按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据实列支,此项变更将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6、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于2006年度实施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完成行权条件规定业绩方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期权定价模型的方式估计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此变更将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但不影响股东权益。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目前现行制度下的计入资本公积的政府补贴,执行新准则将变更为在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权益有关的政府补贴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项变更将会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公司可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从原来的专门借款变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所涉及的建造资产也从原来的固定资产变更为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此项政策变化将会增加公司借款利息资本化的范围,增加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9、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此项政策将会影响公司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从而影响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1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1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该项政策变化将会影响公司股东权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解释,相应调整公司本次修订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