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杨启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海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少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广东榕泰制药有限公司承诺,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广东榕泰的股份总数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3)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报告期内,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东严格遵守以上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由于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及销售收入的增加,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未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启昭
200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 编号:临 2007- 00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4月13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07 年4月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附录),并予以公开披露;
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不超过 4 亿元额度的短期融资券,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扩大再生产的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银行贷款。本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通过《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会议议题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22.4%)的提议,将《关于公司发行不超过4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列入公司于2007年5月19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 编号:临 2007- 006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7年4月13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4月2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愈静女士主持,会议经3名监事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度报告》正文及附录,认为:
1、公司 200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