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陆海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三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如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为478,298,706.61元,2006年“新旧会计准则股东差异调节表”中执行新会计准则后的股东权益为469,264,711.66元,存在差异的原因为:
随着公司对新会计准则理解的深入以及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本公司就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进一步的评价,就所得税核算方法的改变对本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进行了重新确认,由此增加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9,033,994.95元。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海民
200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10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分别为:陆海民、彭心田、章 顗、孙 峰、王三太、罗江滨、陈国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的议案”;
公司以2007年1月1日为新会计准则首次执行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修订了会计政策,做出会计估计。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对公司资产、负债及利润无重大影响。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3日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