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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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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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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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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07年04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河南省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 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谢保军承诺:自恒星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恒星科技股份,也不由恒星科技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恒星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恒星科技股份,也不由恒星科技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谢保军、焦耀中、谢富强、吴定章、谭士泓、陈丙章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恒星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恒星科技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7年度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上市后将不再披露2007年度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恒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68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4,1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82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3,280万股,发行价格为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52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恒星科技”,股票代码“002132”;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28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4月27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4月27日

      3、股票简称:恒星科技

      4、股票代码:002132

      5、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22,078,000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1,000,000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其对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3,2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除受“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其对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中规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之限外,需同时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况

      公司现有谢保军、焦耀中、谢富强、吴定章、陈丙章、谭士泓六名自然人股东。谢保军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38.18%的股权。谢保军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谢保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谢保军先生长期从事金属制品的研究、开发及销售,1995年创办前身恒星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恒星科技董事长。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23,921户。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4,100万股

      2、发行价格:8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820万股,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0.541754756%,认购倍数为184.585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3,280万股,中签率为0.148644543%,超额认购倍数为673倍。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产生165股零股,网上定价发行无零股。

      4、募集资金总额:32,80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2,600万元,其中:

      

      每股发行费用0.63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30,200万元。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7年4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07]032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92元(按照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预计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32元/股(以公司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财务会计资料

      一、公司2007 年第一季度主要会计数据(未经审计)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公司2007 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内,生产钢帘线2226.6016吨,与上年同比增加101.38吨或4.77%;生产胶管钢丝1000吨,与上年同比增加405.13吨或68.10%;生产镀锌钢绞线16303.268吨,与上年同比增加4366.03吨或36.57%;生产镀锌钢丝1802.73吨,与上年同比增加19.42吨或1.1%。

      2、报告期内, 销售钢帘线2342.27吨,与上年同比增加879.45吨或60.12%;销售胶管钢丝1048.69吨,与上年同比增加460.16吨或78.19%;销售镀锌钢绞线15524.39吨,与上年同比增加4895.85吨或46.06%;销售镀锌钢丝1843.10吨,与上年同比增加809.02吨或78.24%。

      3、报告期内, 钢帘线平均价格12255.45元/吨,与上年同比减少1190.99 元/吨或8.86%;胶管钢丝平均价格7380.82 元/吨,与上年同比增加295.97 元/吨或4.18%;镀锌钢绞线平均价格6084.37 元/吨,与上年同比增加998.71 元/吨或19.64%;镀锌钢丝平均价格5839.06 元/吨,与上年同比增加1093.86 元/吨或23.05%。

      4、报告期内, 实现营业总收入14,166.39 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5886.45万元或71.09%;其中:钢帘线销售收入2870.5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20.26%,与上年同比增加903.59 万元或45.94%;胶管钢丝销售收入774.02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5.46%,与上年同比增加357.05 万元或85.63%;镀锌钢绞线销售收入9445.61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66.68%,与上年同比增加4040.30万元或74.75%;镀锌钢丝销售收入1076.2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7.6%,与上年同比增加585.51 万元或119.32%。

      5、报告期内,营业成本11319.80 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4641.78 万元或69.51%。其中:钢帘线销售成本2036.18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17.99%,与上年同比增加619.38 万元或43.72%;胶管钢丝销售成本677.55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5.99%,与上年同比增加262.91 万元或63.41%;镀锌钢绞线销售成本7696.48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67.99%,与上年同比增加3244.74 万元或72.89%;镀锌钢丝销售成本909.59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8.04%,与上年同比增加514.74万元或130.36%。

      6、报告期内, 实现利润总额1451.8 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1030.74万元或244.8%。

      7、报告期内,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0.63 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908.47 万元或291.03%。

      8、报告期末,总资产57,884.65 万元,比上年度期末增加692.62万元或1.2%。其中:流动资产23695.03 万元,比上年度期末增加688.82万元或2.99%,主要是应收帐款、存货等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负债总额31,953.03万元,比上年度期末减少635.55万元或1.95%。其中:流动负债26738.35 万元,比上年度期末减少727.4万元或2.65%。

      10、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25931.62 万元,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328.17 万元或5.40%。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4391.22 万元,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220.63 万元或5.27%。

      1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7.79万元,同比上升4320.14万元或128.87%。

      (二)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减变动幅度在60%以上的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同比增加5886.45万元或71.09%的主要原因是钢帘线和镀锌钢绞线销售收入增加所致,钢帘线销售收入2870.5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20.26%,与上年同比增加903.59 万元或45.94%;镀锌钢绞线销售收入9445.61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66.68%,与上年同比增加4040.30万元或74.75%.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增加4641.78 万元或69.51%的主要原因是本季销售量大副增加,其中:销售钢帘线2342.27吨与上年同比增加879.45吨或60.12%;销售胶管钢丝1048.69吨,与上年同比增加460.16吨或78.19%;销售镀锌钢绞线15524.39吨,与上年同比增加4895.85吨或46.06%;销售镀锌钢丝1843.10吨,与上年同比增加809.02吨或78.24%;和销售成本中的主要组成部分线材的价格比去年同期每吨上涨300多元所致。

      3、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增加1030.74 万元或244.8%的主要原因:公司本年在加强了各项费用控制措施的同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使本季比上年同期产销量增加幅度比各项费用增加幅度较大。其中:营业总收入比上年同比增加5886.45万元或71.09%;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比增加4641.78 万元或69.51%;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87.84万元或48.59%;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6.31万元或7.23%;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6.89万元或8.62%。

      4、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比增加908.47万元或291.03%。

      (二)其它重要事项

      2007 年1 月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从2007 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7年4月5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4、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7、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公司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9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    真:(020)87553583

      联 系 人:周凯、周郑屹、康翰震、谭旭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广发证券愿意推荐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5日

      附件一:2007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附件二:2007年1-3月利润表

      附件三:2007年1-3月现金流量表

      

      附件一:                        2007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07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续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谢保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赵文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会景

      附件二:                            2007年1-3月利润表

      编制单位: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谢保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赵文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会景

      附件三:                         2007年1-3月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07年1-3月现金流量表(续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 谢保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赵文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会景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