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傅少武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一宪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献忠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因报告期内定向增发10000万股,其中株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标的资产并入本公司认购7860万股,因此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等都发生了较大幅度变动,基本每股收益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每股净资产比上年末增加了0.95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07年3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2007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票登记手续,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经营性资产认购7860万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投资者以现金认购了2140万股。上述事宜除株冶集团资产过户工作尚在办理之中,其余事项俱已完成。公司现已成为国内最大的铅锌冶炼企业。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48个月内不上市,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4.75元。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2、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24个月内不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3、株洲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48个月内不上市,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4.75元。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4、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24个月内不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5、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48个月内不上市,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4.75元。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6、湖南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24个月内不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7、四川会理锌矿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24个月内不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8、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24个月内不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9、江西省七宝山铅锌矿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24个月内不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10、苏州市小茅山铜铅锌矿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24个月内不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11、乐昌市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如下:
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日后24个月内不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少武
200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火炬 公告编号:临2007-010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4月25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15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报告期实现利润10227.9万元,每股收益0.19元,报告内容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议案。
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要求,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原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以作为公司会计核算的基础和依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常压富氧直接浸出搭配锌浸出渣炼锌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实施循环经济常压富氧直接浸出搭配锌浸出渣炼锌项目系采用芬兰OUTOKUMPU公司的技术和装备(具体内容见2007年1月16日的公司公告),经与OUTOKUMPU公司协商后确定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转化设计和国内配套设计,采用总承包方式,公司与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常压富氧直接浸出搭配锌浸出渣炼锌EPC工程总承包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25日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