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方朝阳先生、总经理孙关富先生、财务总监朱光龙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06年12月2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批准,公司与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亿元人民币设立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将以自筹现金4900万元入股;2007年2月9日,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受让了浙江精工住宅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计5100万元人民币出资额)。详见2006年12月28日、2007年2月1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浙江绿筑住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购买绍兴市外环南路、小亭山东南86438平方米土地,金额为2.59亿元。详见2007年4月1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07年2月15日,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收购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资产的议案》、《关于收购湖北楚天钢结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资产的议案》。详见2007年2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前述收购对本公司产生如下影响:
(1)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视同该公司在合并以前期间一直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在本报告期,公司统一了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由于调整了该公司的帐面净资产及本次收购的合并价差影响资金公积-23,577,160.21元。同时,由于去年同期利润表纳入合并,影响公司上年同期利润数-608,294.34元。
(2)报告期,公司对湖北楚天钢结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20%增加至80%,原投资日至购买日之间价值的变化增加了留存收益4,295,397.52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次季度报告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为753,375,714.95元,“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为761,957,250.38元,差异8,581,535.43元。主要为年初并入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产生差异所致。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朝阳
2007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长江精工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7-019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
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4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07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财会[2006]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为顺利完成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和平稳过渡工作,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原企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修订后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可能因为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解释而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接受陈国栋先生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的请求,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华南事业部负责人;聘任公司原副总工程师黄明鑫先生(简历附后)为总工程师,任职至2009年8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黄明鑫先生简历:
黄明鑫,3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交通土建专业,2001年3月毕业于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结构工程专业并获工学硕士学位。历任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黄明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股票简称:长江精工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7-02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承接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实现承接业务额84641.40万元人民币,已签约26800.34万元,已签约项目中无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公司已中标但未签约项目57841.06万元,已中标但未签约的5000万元以上重大工程包括:约5558.00万元的天津滨海国际会展二期钢结构工程、5718.44万元的常州市体育馆游泳馆屋面工程、9197.59万元的上海浦东陆家嘴X-3地块南塔楼6层以上钢结构制作工程、20000.00万元的广州珠江新城西塔项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股票简称:长江精工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7-0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精工”或“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4月11日作出决议,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上述事项的实施还需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长江精工的这一行为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的上述行为。具体意见如下:
1、 长江精工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2、 长江精工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3、 长江精工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4、 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本保荐人将持续跟踪及监督公司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保荐代表人: (刘延辉)
(魏贵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