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成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宗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奚红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3.1.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利润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3.1.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1 2007年3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石河子分行签订了转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外汇转贷款借款合同》,转贷款总金额不超过EUR24,497,730.67,贷款期限10年,本合同的贷款利率为年率由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按照贷款协议通过加权平均方法确定的固定利率,平均利率不超过15%。此款项用于公司热电联产项目。
3.2.2 2007年3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石河子分行签订了转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外汇转贷款借款合同》,转贷款总金额不超过EUR25,502,269.33,贷款期限40年,本合同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0.75%。此款项用于公司热电联产项目。
3.2.3 2007年3月26日公司下属的上海合达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合达炭素)与中国医药对外贸易公司(简称中药公司)签订了《球形吸着炭保健食品及食品总代理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合达炭素同意并支持中药公司以中药公司的名义报批球形吸着炭保健食品及食品批文,且不再委托任何第三方办理申报批文。合达炭素委托中药公司作为该产品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湾范围内的大中华独家总代理,产品的零售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环境而确定,同时,合达炭素向中药公司供应产品原料且是唯一原料购买方,提供原料的价格不高于该产品零售价格的10%;未来视双方合作情况,将可能共同投资设立股份公司。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预计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有可能增长50%以上。
原因:
1、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根据财税[2004]28号文居民采暖收入免缴增值税,补贴收入增加。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锋
2007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07—临019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5,578,83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月1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2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5月9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在天富热电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均作出了法定承诺,即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其中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述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天富热电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过任何变化。
2、股改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月22日至2007年3月1日间在二级市场分别买入124,400股,卖出44,400股。截止目前,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票131,110,045股。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改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履行承诺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5,578,83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5月9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公司其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07—临020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4月25日上午10:30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1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1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会计政策、会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6]3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现将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需变更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情况列示如下:
1、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公司子公司采取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因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成果对母公司当期收益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2、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下的纳税影响会计法,将会影响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3、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超过专门借款的部分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利息中应予资本化的金额。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确定,其计算方法与专门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方法相同。公司在项目的投资资金中占用了部分一般借款,此政策变化将会增加公司可以资本化的利息,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4、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公司己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以上事项是公司目前所识别的主要差异及影响事项。目前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上述差异事项和影响事项可能进行相应的调整。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