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长赵明远先生因公务出差授权委托董事、总经理陈洪波先生出席、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独立董事王福利先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吴坚民先生代为出席,董事会经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赵明远、总经理陈洪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末, 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1043万元,降低63.56%,主要是本期福利费支出增加。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
(1)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178万元,升高51.16%,主要是增值税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1152万元,降低34.34%,主要是由于我公司出口税金不允许抵扣金额改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所致。
(3)报告期内,管理费用 比上年同期下降842万元,降低37.87%,主要是由于统筹保险分摊到生产成本中。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365万元,增加86.87%,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商品收现比例比去年同期增加。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789万元,增加80.46%,主要是由于本期工程项目投资现金减少。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比上年同期下降6468万元,减少97.24%,主要是由于本期借款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除法定承诺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东北特钢集团和抚钢集团还附加承诺如下:
1、为履行承诺义务提供的保障措施
为了履行法定承诺义务,东北特钢集团和抚钢集团自愿在登记结算机构将所持有的获得流通权的抚顺特钢股票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锁定至承诺期满。当相关股份的限售承诺期满后,由本公司董事会向交易所提出相关股份解除限售的申请,经交易所复核后,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
如果违反法定及上述特别承诺,则其违约转让或出售股票所得额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抚顺特钢,归全体股东所有。
2、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
保证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且不因东北特钢集团和抚钢集团的任何变更而变更;抚顺特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保证不变更、解除承诺;承诺和保证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3、承诺人声明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大股东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严格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明远
2007年4月24日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