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本公司提出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廉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惠钟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立新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廉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惠钟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立新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廉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惠钟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立新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报表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本年度本公司以资金3,924万元对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本公司占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后54.50%的权益,故将山西云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报表合并范围本年减少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本年度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湖北春天医药有限公司98.00%的股权转让给海南兴源电子开发有限公司,故年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转让之前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仍旧纳入合并报表。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7)第 11279号审阅报告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科技)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国药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董事长:廉弘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