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任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守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冀兵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3.54%,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范围较上年同期有新增合并单位,并形成了一定的销售规模。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5.34%,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商品、原材料所致。
(3)报告期内,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22.6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股本较上年同期股本数有所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5月26日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表决结果刊登在2006年5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于2006年7月28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内容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3.0股。方案实施股份登记日:2006年8月1日;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8月3日。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中国蓝星(集团)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数量占星新材料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星新材料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履行承诺。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履行承诺。
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履行承诺。
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1、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的金额取自公司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以下简称“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该报表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于2007年3月29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XYZH/2006A8166)。该报表相关的编制基础和主要会计政策参见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2、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 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从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购买其子公司时形成的对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9,500,000.00元和蓝星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19,000,000.00元,合计28,500,000.00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应于2007年1月1日减少母公司及合并的股东权益。
3、企业合并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 0号———企业合并》规定,本公司之分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从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收购其苯酚、丙酮生产装置及相关的房产和附属设施时,按《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进行调整后账面价值与交易金额(买价)之间的差额,截止2006年12月31日账面摊余金额为-4,762,894,71元,该差额属于同一控制下形成商誉价值,应于2007年1月1日增加母公司及合并的股东权益。
4、所得税
本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之规定,累计计提了坏账准备67,104,763.82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9,085,869.14元,其他收款坏账准备18,018,894.68元,根据新准则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应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依此规定计算本公司增加2007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12,599,270.93元,其中归属少数股东权益为90,047.46元。
5、少数股东权益转列
本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报37,356,357.57元,按新准则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少数股东权益并入所有者权益,2007年1月1日由此增加所有者权益37,356,357.57元;由于上述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的少数股东权益90,047.46元,2007年1月1日列报的少数股东权益为37,446,405.03元。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建明
股票代码:600299 股票简称:星新材料 编号:临2007-012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7 年0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07年0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九名董事,实到九名董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调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财政部财会(2006)3号文颁布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并按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现行政策下对控股子公司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将不再摊销,并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此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现行政策下对控股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将变更为按成本法核算,此政策变更将影响母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但此政策变更不影响合并报表。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公司现行政策下对无形资产中商誉不再摊销,此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现行政策下福利费按应付工资的14%列支,将变更为按实际发生额列支,此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利息费用予以资本化,此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条———所得税》规定,我公司现行政策下所得税核算方法为应付税款法,将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此政策变更将会影响公司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5日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