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叶茂菁、总经理李珩,财务总监张锋及总会计师林齐庆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与去年同期相比,货币资金增加8700万元是由于四川北路玫瑰广场一期预售款增加;
2、与去年同期相比,应收帐款减少3000万元是由于太阳山项目应收款收回;
3、与去年同期相比,存货增加2亿元为房地产项目资金投入增加;
4、与去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增加是由于去年房产项目正处于投入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00万元,今年部分房产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大量房产预售资金流入。
5、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年净利润的增加为工程收入的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南方综合物流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宸南大酒店于2006年4月起由香港龙盛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龙盛公司)、财显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后由于承租方未付租金,本公司起诉至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沪一中民二(民)初字第1-1号]和[(2007)沪一中民二(民)初字第1-2号]作出裁定,香港龙盛公司和财显有限公司迁出其承租的上海南方物流园区内的承租物业,并将房屋及设备按现状归还给本公司。详情见2007年3月9日《上海证券报》。至目前为止,承租方还是以各种借口不执行法院的裁定,不配合本公司协商解决事端,本公司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一方面协助法院做到强制执行收回的先期准备工作,另一方面调集人力加强物流园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力争今年改变物流园区的经营面貌。
2、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按照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已部分于2007年3月29日获流通权。详情见2007年3月26日《上海证券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去年同期利润为-8,657,974.50元,预计今年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不会出现亏损。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茂菁
200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08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07年4月24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 12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通过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