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1.3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建平、行长李仁杰及财务负责人李健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有关上年同期报表相关事项的披露》的要求,因本公司未披露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此本次季报可不披露上年同期对比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07年1月1日执行新会计准则,所有会计报表项目均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2、公司本季度变动较大的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及变动原因如下:币种:人民币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10号)核准,公司于2007年1月29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1亿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98元。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其中向战略投资者战略配售300,000,000股,网下询价配售250,250,000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450,750,000股。公司股票于2007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0亿股。
2、发行2007年第一期兴业银行金融债券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06]34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6]第22号)核准,公司于2007年3月27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007年第一期兴业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总额190亿元。金融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作为稳定的负债来源,运用于优质资产项目,使公司继续保持目前较高的资产收益率水平。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后)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