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3届11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昌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虹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分析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79.90%,主要是部分应收票据已到期承兑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41.16%,主要是本期应收电费款随着售电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3)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33.47%,主要是控投子公司桂能和民丰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比年初减少76.08%,主要是原预收款项部份在本期结转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增加32.30%,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应付薪酬应付未付所致。
(6)报告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33.64%,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应交增值税及相关税费增加所致。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分析
(1)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0.89%,主要是本期售电量比上年同期增加及平均售电价同比提高所致。
(2)本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57%,主要原因一是本期购电量增加、平均购电价同比增加,二是本期增加了子公司昭平桂海和平乐桂江公司的发电成本。
(3)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103.33%,主要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营业税金相应增加所致。
(4)本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05%,主要是子公司桂东电子公司本期收入增加,销售费用随之增加所致。
(5)本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8.42%,主要是本期增加了子公司昭平桂海和平乐桂江公司管理费用所致。
(6)本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86.63%,主要是上年同期子公司昭平桂海和平乐桂江公司无此项费用。
(7)本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77.89%,主要是本期实现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本期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48.28%,主要是本期成本较低的自发电量增加、售电量增加所致。
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0.93%,主要是因为本期售电收入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07.71%,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多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梧州冰泉退还的国海证券股权转让预付款全部1,100万元,中恒集团退还的国海证券股权转让预付款1,000万元(剩余2,500万元尚未退还),尚未收到河池化工(应退还4,680万元)的退款。
公司已与中恒集团签订还款协议书,中恒集团将按照协议按期还款(详见2006年7月19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公司与河池化工股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河池化工返还公司股权转让款4,680万元及该款利息(详见2007年1月12日《上海证券报》公告)。预计河池化工将在2007年中期左右将所有款项退还。
2、公司控股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于2006年6月19日与西班牙伊维尔德罗拉(Iberdrola)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贺州市电业公司将持有的桂东电力部分股权出让给西班牙伊维尔德罗拉(Iberdrola)公司(详见2006年6月21日《上海证券报》公告),相关股权转让事宜正在进行过程中。
3、公司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公司进行注资(见2007年1月5日《上海证券报》公告)。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根据桂林集琦发布的公告,公司参股的国海证券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借壳桂林集琦上市事宜,能否成功还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国海证券借壳上市成功,根据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持有国海证券14.84%的股权将按照市场价格重新估值,将对公司今后的经营成果及资产状况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一季度经营业绩未包含国海证券的损益。
5、公司将以前年度对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部分冲回2006年度当期损益(详见2007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6、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详见2007年3月20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7、报告期内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共归还金融机构借款10,300万元,并向金融机构借款合计12,370万元。1月至3月借款明细如下:
(1)公司与工行贺州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为信用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公司与建行贺州支行签订二笔《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合计3,000万元,为信用借款,期限五年,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用于公司输变电线路项目建设。
(3)公司子公司民丰实业公司与农行贺州市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900万元,由贺州市电业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公司子公司桂江电力公司与农行昭平县支行签订二笔《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合计1,500万元,以巴江口水电站电费收益权质押借入,期限9年,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用于工程建设。
(5)公司子公司桂江电力公司与农行平乐县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70万元,以巴江口水电站电费收益权质押借入,期限11年,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10%,用于工程建设。
(6)公司子公司桂东电子公司与农行贺州市支行签订三笔《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合计4,400万元,由贺州市电业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其中金额4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4,000万元期限三年,利率为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用于公司二期项目建设。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承诺,由于中国证监会不同意本公司收购国海证券股权,相关协议无法履行,公司需要将已经支付的预付款及时收回。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梧州冰泉退还的国海证券股权转让预付款全部1,100万元,中恒集团退还的国海证券股权转让预付款1,000万元(剩余2,500万元尚未退还),尚未收到河池化工(应退还4,680万元)的退款。公司已与中恒集团签订还款协议书,中恒集团将按照协议按期还款(详见2006年7月19日《上海证券报》公告)。公司已对河池化工提出诉讼,法院受理后已作出判决,判令河池化工返还公司股权转让款本金4,680万元及该款相关利息。
2、公司于2005年12月31日与广东郁南供电实业公司、苍梧县丹竹水电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具体内容见2006年1月5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首期股权转让款700万元和第二期转让款1,209万元,其余款项将在今年和2008年分别支付。
3、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昌伟
2007年4月27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07-07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上午在贺州市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各项议案同时送达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正文刊登于2007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
二、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重新修订后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机构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成立公司工程部,撤消公司投资管理部。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