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6日上午在上海市漕溪北路439号建国宾馆九州厅A厅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83人,代表股份14437510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460,687,964股的31.339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80人,代表社会公众股股份29083792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查懋声董事长主持,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6年年报审计工作的议案》,拟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06年年报审计工作。
2、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吴宝琛、傅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沪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2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出席会议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我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