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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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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相关债务转移手续公告(等)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200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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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2007年04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 601398            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07- 1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07年6月12日上午9:30

      ●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总行学术交流中心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3号香港丽嘉酒店大礼堂(视频会议会 场)

      ●会议方式     在工商银行总行学术交流中心召开,同时在香港丽嘉酒店大礼堂设置视频会议会场

      ● 重大提案     1、关于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06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06年上市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聘请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选举许善达先生、陈小悦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将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2007年6月12日 上午9:30

      2、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学术交流中心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3号香港丽嘉酒店大礼堂(视频会议会 场)

      3、召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在工商银行总行学术交流中心召开,同时在香港丽嘉酒店大礼堂设置视频会议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06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06年上市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请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许善达先生、陈小悦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上述第1项至第6项审议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

      (有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情况,请参见于2007年3月26日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07年4月4日、2007年4月26日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07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7年5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以及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H股股东;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四、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其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

      3、 拟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年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2007年5月23日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将上述回复送达公司。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66108608

      传真:010-66106139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回复

      附件三:许善达先生简历

      附件四:陈小悦先生简历

      附件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声明

      附件六: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并按照下列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附件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回复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三:许善达先生的简历

      许善达先生简历

      许善达先生,60岁,1974年担任黑龙江省延寿县电子组件厂副厂长;1974年至1982年在黑龙江省延寿县计划委员会工作;1985年起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办公室工作,历任财政部税务总局政策研究处副处长,国家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理论研究室主任,国家税务局税制改革司副司长,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司长,地方税务司司长,稽查局局长;2000年1月至2006年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国务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员。许先生主持的金税工程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许善达先生于1970年自清华大学自动控制系毕业;1984年获得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管理硕士学位;1990年获得英国巴斯大学财政专业硕士学位。许先生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国家行政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浙江工程学院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许先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附件四:陈小悦先生简历

      陈小悦先生简历

      陈小悦先生,60岁,现任清华大学教授、会计研究所所长。

      陈小悦先生自1988年起先后担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财务与金融教研组主任、副院长兼会计系系主任。自1997年起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8年起先后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兼清华大学会计研究所所长。陈先生是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曾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专家委员会委员。陈先生目前担任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三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并于2001年至2006年期间担任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陈先生1999年获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陈小悦先生自1978年至1988年就读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专业,分别获工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陈先生自1990年至1992年在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进修。陈先生是美国哈佛商学院AMP160届校友,是福州大学、厦门大学、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毅伟商学院等院校的兼职教授。

      附件五: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董事会现就提名许善达先生、陈小悦先生为工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工商银行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工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工商银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工商银行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2)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工商银行已发行股份1%或以上的股东,也不是工商银行前十名股东;

      (3)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工商银行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工商银行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 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 被提名人不是为工商银行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4、包括工商银行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于北京

      附件六: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许善达,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工商银行之间在本人担任工商银行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工商银行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工商银行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工商银行前十名股东;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工商银行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工商银行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6、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7、本人没有为工商银行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8、本人没有从工商银行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

      9、本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情形;

      10、本人符合工商银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工商银行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工商银行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工商银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它与工商银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除上述声明内容外,本人与工商银行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工商银行的股票,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声明人:许善达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于北京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小悦,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工商银行之间在本人担任工商银行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工商银行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工商银行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工商银行前十名股东;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工商银行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工商银行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6、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7、本人没有为工商银行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8、本人没有从工商银行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

      9、本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情形;

      10、本人符合工商银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工商银行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工商银行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工商银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它与工商银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除上述声明内容外,本人与工商银行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工商银行的股票,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声明人:陈小悦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五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