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薛沛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钮卫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奇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投资收益同比增长332.03%,主要是公司出售部分法人股股票及出售中签的股票所致。
2、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10.55%,主要是公司寻找新项目所发生的前期费用、增加一线员工的收入和增
加折旧等所致。
3、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93.89%,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到静安区政府扶持基金,而本报告期还尚未收到。
4、应收股利较上年期末减少91.41%,主要是收到所投资的公司应分配的利润。
5、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减少72.88%,主要是购买陕西广电网络定向增发股票款,转入长期股权投
资。
6、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主要是公司支付发行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利息。
7、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71.84%,主要是下属子公司进行的装修改造等工程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出售债券及部分法人股股票。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增加银行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6家发起人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发起人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东方明珠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6家发起人股东共同承诺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其合计持有东方明珠股份的比例不低于51%。
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6家发起人按约履行股改承诺,情况良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