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0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9次会议决议(详见2007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决定于2007年5月21日下午1:00在南通市工农路28号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议程:
审议《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
上述议案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
二、参加对象: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2007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3、登记方法:
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办法: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226007
电话(兼传真):0513—85110485
联系人:周晓燕、吴晶晶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重新打印件有效。
股票简称:S*ST通科 股票代码:600862 编号:临 2007-033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于2007年5月21 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本次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5月21日 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5月17日、18日、21日
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5月17 日、18日、21日的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市工农路28号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7年5月9日、2007年5月15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7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3)中介机构的相关人员。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7年5月11 日)起持续停牌,如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本议案,公司股票持续停牌至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如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未通过本议案,则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7年1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相关股东会议批准。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三大证券报上的《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如下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热线电话:(0513)85529362、85110485联系人:朱军、丁凯
2、电子信箱:zhuj@tonmac.com.cn
3、传真:(0513)85110485、85529362
4、邮政编码:226007
5、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8号
6、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www.sse.com.cn
五、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07年5月16日-5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17:00。
3、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8号
书面回复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8号
邮政编码:226007
联系电话:0513-85110485
联系传真:0513-85110485
联系人:周晓燕、吴晶晶
六、注意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采取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流程
1、投票的起止时间:2007年5月17 日、18日、21日的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与股票简称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S*ST通科”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862 股票简称:S*ST通科 编号:临2007—034号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因公司现址部分地域先期进行房产开发,公司总部暂迁入南通市工农路28号办公,从2007年5月8日起公司启用以下新的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8号
(二)邮政编码:226007
(三)董秘电话(兼传真):(0513)85529362、83580393
(四)证券部电话(兼传真):(0513)85110485、83580382
特此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6日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重要提示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于2007年5月21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 (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公司董事会声明
1、公司董事会仅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
2、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征集函,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4、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
5、本征集函仅供公司董事会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ST 通科
股票代码:600862
法定代表人:陈照东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8号
电话(兼传真):0513-85529362、85110485
电子信箱: zhuj@tonmac.com.cn
(二)征集事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拟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本征集函签署日期:2007年4 月26 日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接受公司非流通股东的委托,组织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举行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已于2007年4 月27 日发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并定于2007年5月21 日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07年5月21 日(周五) 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5月17 日、18日、21日的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市工农路28号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审议事项:《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该议案需要类别表决方式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五)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六)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使公司流通股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七)表决权
公司流通股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八)股东会议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7年5月9日及5月15日。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5月10 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十)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将申请本公司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如果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次一交易日复牌;如果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票持续停牌至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
(十一)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8号
电话: 0513-85110485
传真: 0513-85110485
联系人:丁凯
(信函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 2007年5月16日-5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17:00。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现场,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十二)注意事项: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征集方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07年5 月10 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7年5月10日-5 月18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① 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 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股东账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投票委托征集函》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8号
收件人:朱军、丁凯
邮编: 226007
电话(兼传真): 0513-85529362、85110485
未在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 已按本 《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 应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 股东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⑤ 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公司董事会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公司董事会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公司董事会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公司董事会后,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公司董事会以外的其他人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6、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 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公司董事会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 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公司董事会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的,其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③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公司董事会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董事长(签字): 副董事长(签字):
董事(签字):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附: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或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召开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委托人)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投票委托征集函》,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行使投票权。
本人(或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玆授权委托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或公司)出席于2007年5月21 日召开的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授权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