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沈懋兴、首席执行官杨原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哲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朝晖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7年4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增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增资认购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1413万股,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13股。详见2007年4月11日《上海证券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目前,公司已支付认购款项,待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取得中国证监会等批准后,予以确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懋兴
2007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锦江投资(A股) 锦投B股(B股) 证券代码: 600650(A股) 900914(B股)
编号: 临2007-006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7年4月25在上海新锦江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沈懋兴董事长主持。
会议经充分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同意《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批准《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批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结合本公司的自身情况及行业特点,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将影响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但不影响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调减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后,不再进行摊销,相应增加公司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公司将拥有并已出租的固定资产列入投资性房地产,并按成本模式进行确认和后续计量。由于按成本模式计量下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比例与原来一致,故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准则下列入无形资产的出租车营运牌照摊销年限50年变更为不再摊销,公司将每年对此项无法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此项变更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当期的损益和所有者权益。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准则下应付福利费按应付工资的14%列支变更为按实际发生额列支。此项变更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当期的损益和所有者权益。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准则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的纳税影响会计法。此项变更将影响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从而增加或减少公司当期的损益和所有者权益。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未流通法人股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对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和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此项变更将增加或减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准则下对采用比例合并法核算的合营企业,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变更将减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上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计,增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上的投资收益等相关项目的相应数据,但不影响公司损益及所有者权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解释而作相应调整。
五、批准《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事宜的议案》。
公司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会议时间
2007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2:00
2、会议地点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海兴大厦(上海市虹漕南路200号,公交92路、93路、122路、909路可以抵达)。
3、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2007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7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2007年5月16日登记在册的 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5月11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5、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以收到邮戳为准)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8日。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现场登记时间:2007年5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8楼。
6、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宿食费用自理。
7、通讯方式
地址: 中国上海延安东路100号28楼 邮政编码: 200002
联系电话:(8621)63218800---405 传真:(8621)63213119
联系人: 黄跃冲 先生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07年5月25日召开的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锦江投资(A股) 锦投B股(B股) 证券代码: 600650(A股) 900914(B股)
编号: 临2007-007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25日在上海新锦江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刘海海监事长主持。
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详细内容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同意《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