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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年04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柴森林、王绥娟,应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议,分别委托张侣冰董事及刘强董事长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刘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鸿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 元

      

      (1)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7541万元,降低70%,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收回上年末基金赎回款所致。

      (2)本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1212万元,增长35%,主要是由于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增加工程施工所致。

      (3)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30800万元,增长258%,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持有申通地铁法人股公允价值增加、巴士股份法人股3月底上市流通后按公允价值计量所致。

      (4)本报告期末,预收款项增加2397万元,增长46%,主要是由于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并入本公司增加预收排管工程款所致。

      (5)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4162万元,增长214%,主要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 元

      

      (1)本报告期,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32万元,增长109%,主要是由于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并入本公司所致。

      (2)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78万元,降低121%,主要是由于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655万元,降低187%,主要是由于一季度基金分红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4)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954万元,增长68%,主要是由于一季度收到基金分红及公司认购新股增加收益所致。

      (5)本报告期,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1274万元,降低10%,主要是由于自来水闵行公司一季度部分排管工程尚未完工,工程收入未能确认,同时由于2007年起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影响净利润。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 元

      

      (1)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6339万元,增长412%,主要是由于公司加大收款力度、原水水费回收同比增长所致。

      (2)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4961万元,增长33971%,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收回上年末基金赎回款、收到基金分红以及新股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0006万元,降低100%,主要是由于上年一季度偿还银行借款10000万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经2006年6月26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持有的黄浦江原水系统资产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进行置换,公司置出资产的帐面价值为1,689,308,863.15元,评估价值为1,979,175,689.13元,作价1,979,175,689.13元。置入资产的帐面价值为1,825,663,355.54元,评估价值为2,039,235,775.80元,作价2,039,235,775.80元,差价60,060,086.70元用现金补足。本次资产置换可使公司主营业务转型为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有利于提高市场经营程度。该事项已于2006年6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方案已于2006年6月30日上报中国证监会。目前,公司正按照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强

      200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原水股份         编号:临2007-09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董事、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4月25日下午3:00在公司(江苏路389号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7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刘强、吴守培、张侣冰、杨建文、李扣庆、潘飞、缪恒生),董事柴森林、王绥娟应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议,分别委托张侣冰董事及刘强董事长代为表决。2名监事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刘强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主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2007年一季度报告;

      2、关于变更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议案;

      3、投资源江自来水厂议案;

      为解决闵行和松江北部地区用水缺口,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经济正常发展,源江水厂项目投资建设已迫在眉睫。源江水厂一期工程根据市发改委批复,设计供水能力为30万立方米/日。年内将开工建设,至2010年工程完工。共需投资86711万元,其中水厂部分为67615万元,出厂管为16000万元,新桥泵站为3096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资金。按现行水价测算,平均资本金回报率为1.23%;如果水价上涨为1.50元/立方米,平均资本金回报率为3.70%;如果水价上涨为2.00元/立方米,平均资本金回报率为6.90%。

      4、聘任安红军同志为公司总经理议案;

      5、公司开展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安红军同志简况如下:

      安红军,男,37岁,汉族,籍贯:北京,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教育经历:

      1988-1992    南开大学金融系

      1998-2001    复旦大学经济系硕士研究生

      2001-2004    复旦大学经济系博士研究生

      工作经历:

      2004.1-至今   任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分管投融资、计划财务、法律事务

      2001.7-2003.12  任华泰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监分管投资银行业务

      1999-2001.6   任天同证券总裁助理分管投资银行业务

      1995-1999    先后任南方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上海业务处处长、南方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1993-1995    曾任职南方证券发行部、基金部、总公司秘书处

      1992-1993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信贷处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原水股份         编号:临2007-10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4月25日下午4:30在公司(江苏路389号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2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为王志强、杨凤娟),梅国萍监事应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议,委托杨凤娟监事代为表决。会议由王志强监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主要审议了如下报告

      1、2007年一季度报告;

      2、关于变更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议案;;

      3、投资源江自来水厂议案;

      4、聘任安红军同志为公司总经理议案;

      5、公司开展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计划。

      二、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一季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且在审议该报告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原水股份 编号:临2007-11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拟将黄浦江原水系统资产与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进行置换的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司目前正按照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并遵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