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徐朝晖董事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由于公司会议当天才将报告送达,本人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全面审核。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蔡世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安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源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3297.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33%,主要原因为价格上涨造成医疗成本增加。管理费用681.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33%,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降低各项费用及按新会计制度规定未按工资比例计提三项经费。投资收益181.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8.72%,主要原因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对长安百盛的投资收益有所增加。净利润-224.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2.41%,主要原因为主营业务成本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8.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65%,为本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2006年业绩预亏公告,详见2007年1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公司为陕西省裕华金属机电有限公司贷款3800万元提供担保,裕华金属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有关公告详见2007年1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现公司正与裕华金属等各方积极联系,敦促其尽快偿还银行借款,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特别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36个月锁定期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长安信息股本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36个月的锁定期满之日起24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7.02元(2006年3月6日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格的150%)。
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世杰
200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ST长信 编号:2007-009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20日以电话、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7年第1季度报告(六票同意,一票反对,董事徐朝晖反对理由是:由于公司会议当天才将报告送达,本人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全面审核。);
二、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第33号令和财会[2006]第3号文,公司须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38项具体准则,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报告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原会计制度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新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但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仍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后编制,原股权投资差额帐面余额将不再摊销。
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母公司的当期损益影响很大(子公司的盈亏对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再产生重大的影响),但对合并报表不产生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规定,公司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可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公司将原用于出租的出租性物业由原来的固定资产科目转入出租性房地产科目,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出租性物业的帐面价值与市场价值差额的大小决定其对当期损益的影响数。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将由原会计制度下的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变更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开发费用予以资本化。
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将减少公司的管理费用,增加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原会计制度下的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其它应付款科目下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余额在首次执行日全部转入应付职工薪酬。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原会计制度下债务重组损益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变更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将对公司的当期利润产生影响,但不影响股东权益。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所得税核算方法由原来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纳税影响会计法。
此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当期利润以及以后年度利润产生影响,但从更长的会计期间看,对公司的利润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