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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年04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郑明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煜达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次季度报告中的 2007 年期初股东权益 1,214,158,691.51 元,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 2007 年期初股东权益 1,213,749,496.29 元相比增加 409,195.22 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铁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 年度的亏损调增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而“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未对其进行所得税递延税款的调整。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明理

      200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编号:临2007-006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于2007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2006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

      会期半天

      2、会议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滨海西路68号

      大连国际金融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0日(星期四)

      5、出席对象:

      (1) 截止2007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理出席和表决,委托人员填写授权委托书。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审议事项

      1、 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06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5、 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关于推举王贤富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 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11、 关于续签《铁路特种集装箱运输及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1号日月潭大酒店八楼证券事务部

      3、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16001

      联系电话:0411-82810988转6672

      传    真:0411-82816639

      联 系 人:魏丹、孙玉香

      4、登记时间:2007年5月14~16日(周一至周三)

      上午 9:00~11:00 下午 1:00~4:00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会议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范围: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5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600125        证券简称:铁龙物流         编号:临2007-007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20日发出通知,2007年4月25日在北京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亲自出席的董事9人,实有9名董事行使了表决权;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明理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九项议案:

      一、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经过认真自查论证,逐一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开增发A股的政策和条件,具备公开增发资格。

      现就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条件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1)《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

      (5)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2、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低者为计算依据;

      (2)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3)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营业务市场前景广阔,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4)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6)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7)公司未在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公开发行证券。

      3、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最近三年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比例较小,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行业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三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

      (5)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4、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

      (1)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

      (2)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受到刑事处罚;

      (3)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5、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下列规定

      (1)本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

      (2)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没有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没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本次公开增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6、公司不存在下列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2)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4)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7、公司符合下列公开增发A股的特别规定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低者为计算依据)平均大于6 %;

      (2)公司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申请公开增发A股方案的议案

      为了促进我国铁路“十一五”规划集装箱业务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经济、环保、高效的运输工具,公司拟进一步拓展铁路特种集装箱业务的规模。同时,为了支持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为营口港及鞍钢集团新建营口钢厂提供铁路运力支持,公司拟对沙鲅铁路支线进行扩能改造,以提高公司铁路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为此,公司拟申请公开增发A股,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2、发行数量

      不超过8,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3、发行方式

      本次增发A股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东可以按照所持股份的一定比例优先认购本次增发的股份。

      4、发行对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A股股东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和含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5、定价原则

      本次增发A股的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本次增发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增发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7、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发行的计划募集资金总量不超过7亿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按照顺序用于沙鲅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及购置铁路特种集装箱项目。

      (1)沙鲅铁路扩能改造项目

      为了适应营口港吞吐量快速增长及鞍钢集团新建营口钢厂对铁路运力需求,完善区域路网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公司拟投资30,010.73万元对沙鲅铁路全线进行复线、电气化改造,新建范屯中间站,鲅鱼圈站简单改造。预计项目完工后,支线运能将从目前的2,400万吨/年提高到4,600万吨/年,项目工期1年,计划2007年下半年开工。项目净现值13,045.91万元,内部收益率13.19%,项目经营期前5年平均投资利润率为14.94%,投资回收期7.43年。

      (2)购置铁路特种集装箱项目

      为进一步满足干散货物的运输需求,增加干散货箱在干散货物运输中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社会经济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空间和市场空间,公司拟投资39,550万元购置12,000只干散货箱投入运营。全部新箱投入运营后,预计每年将增加干散货箱运量43.2万TEU,营业收入12,480万元,税前利润5,489万元。新箱投入后的投资利润率为10.4%,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1.7%,财务净现值为17,907.17万元,投资回收期为4.44年。

      本次增发实际募集资金如高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则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解决;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本增发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本议案中各事项均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开增发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按照顺序用于沙鲅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及购置铁路特种集装箱项目。

      (一)沙鲅铁路扩能改造项目

      公司于2005年10月完成沙鲅铁路收购,经过一年多的运作,经营状况良好,为了适应营口港吞吐量快速增长及鞍钢集团新建营口钢厂对铁路运力的需求,完善区域路网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公司拟对沙鲅铁路进行扩能改造,以提高支线的运输能力。

      1、 沙鲅铁路概况

      沙鲅线在哈大线的沙岗车站(K198+194.12)接轨,终止于海港支线的港前站鲅鱼圈车站,线路全长14.17km。该线作为营口港的疏港经路,承担了营口港全部的铁路运输货物集疏量,原设计最大运能为1,600万吨,经过多次小规模改造提高到2,400万吨。随着港口吞吐量迅速增长,支线完成运量由1996年的871万吨,增加到2006年的2,352万吨,已连续3年达到饱和状态,占营口港吞吐量的比重从原来的40%以上逐年下降至2006年的24.7%,扩能改造势在必行。

      2、 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本项目是铁道部通过多种途径利用社会资本进行铁路基本设施建设的有益尝试,将有效缓解区域铁路运力紧张状况,保障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顺利实施。

      (2)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实现股东权益增值的重要举措

      本项目实施有助于巩固既有运量,吸引新的增量,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实现股东权益长期、稳定增长。

      (3)满足营口港及鞍钢集团营口项目运量的需要

      预测营口港2018年、2028年吞吐量分别为15,000~18,000万吨、20,000~24,000万吨,铁路运量2018年将达到5,090万吨、2028年达到6,641万吨;鞍钢新建钢厂铁路运量2008年达到1,013万吨、2015年1627万吨,2007年底铁路专用线要具备一期工程需要能力。

      3、 项目总体方案说明

      (1)扩能改造方案

      ●沙岗站~鲅鱼圈站间全线进行复线、电气化改造,干线本务机车直接贯通。

      ●新建范屯中间站,鲅鱼圈站简单改造。新建范屯中间站满足鞍钢新厂接轨需要,远期扩建为港湾站;鲅鱼圈站线路延长至1,050米并电化挂网,满足干线机车直接贯通需要。

      设计方案技术等级为国铁Ⅰ级,与哈大线路网干线相匹配。能够满足近期(2018年)4,600万吨、远期(2028)年5,600万吨运量的需要。

      (2)投资估算

      方案总计投资估算30,846.45万元,营口市人民政府承诺承担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1,183.72万元。本公司实际投资估算为30,010.73万元(含无偿取得土地相关税金负担348万元)。

      (3)项目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一年,计划2007年下半年开工。

      (4)运营模式

      工程竣工后由沙鲅铁路分公司继续按股份制铁路模式运营管理。

      4、 经济评价

      项目净现值(NPV)为13,045.91万元,内部收益率(IRR)为13.19%,项目经营期前5年平均投资利润率为14.94%,投资回收期是7.43年(全部投资)。

      5、 结论

      本项目符合宏观行业政策及地区经济发展需求,对股东、公司价值提升均有较大促进作用,因此,本项目经济上是可行的。

      (二)购置铁路特种集装箱项目

      公司于2006年初完成特种箱资产及业务的收购并进入铁路特种集装箱物流业务领域,经过一年多的运营,干散货箱的市场需求快速增加,2006年度公司已投资新购1,850只干散货箱。为进一步满足干散货物的运输需求,增加干散货箱在干散货物运输中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社会经济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空间和市场空间,公司拟再购置12,000只20英尺干散货集装箱投入运营。

      1、 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0英尺干散货集装箱(“干散货箱”)是在通用集装箱的基础上,为适应散堆装货物的封闭运输而制造的铁路特种集装箱,是目前特种箱所有箱型中适用范围最广、目标市场最多、发展空间最大的箱型,它很好地解决了国内目前铁路运输干散货物流成本过高的问题。因此,自2002年4月批量投入使用以来,深受广大客户好评。目前,干散货箱的业务范围已达云南、广西、贵州、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江西、浙江各省、自治区,运作区域遍布全国各地。

      2007年,随着山西、内蒙地区焦炭和西南地区磷硫化工产品铁路运输量的增长,干散货箱需求量急剧扩大。公司通过调研掌握的现实性总运量约为1,750万吨,按照36次/年的平均周转率计算,共需干散货箱21,000只,较目前的3,850只尚缺口17,000只,需投资增加箱量。

      通过增加对干散货箱的投入,有利于迅速扩大特种箱的规模,也将为特种箱物流业务的发展奠定基础。

      2、 项目总体方案

      (1)投资计划

      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普通干散货箱单价大约为31,500元,改进型干散货箱单价大约为35,000元。2007年拟购置7,000只普通干散货箱、5,000只改进型干散货箱,投资总额总计为39,550万元。

      (2)购置进度

      ●2007年4—5月,购置普通干散货箱3,000只;

      ●2007年6—7月,购置普通干散货箱4,000只;

      ●2007年9—10月,购置改进型散货箱5,000只。

      3、 项目经济评价

      (1)经营绩效

      全部新箱投入运用后,预计每年将增加干散货箱运量43.2万TEU,营业收入12,480万元,税前利润5,489万元。

      (2)财务评价

      新箱投入后的投资利润率为10.4%,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1.7%,财务净现值为17,907.17万元,投资回收期为4.44年。

      4、 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此次投资12,000只干散货箱是完全必要且可行的。对于投资可能产生的市场需求风险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风险,公司将建立灵活的市场反应机制,同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条件成熟时,加大班列开行次数,提高干散货箱的竞争能力。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本次增发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增发A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申请增发A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增发决议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增发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发行时机、发行对象、具体发行价格、发行方式、符合认购条件的老股东优先认购比例、网上网下申购比例、具体申购方法和最终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等具体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A股增发的中介机构;

      3、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增发的申报材料;

      4、批准并签署与本次增发A股有关的文件与合约;

      5、办理增发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6、在本次增发完成后,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约定的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增发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增发A股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增发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增发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增发事宜;

      8、增发完成后申请本次增发的新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9、办理与本次增发A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公司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上述授权的前提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于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本次增发完成时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增发后的全体股东共享的议案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增发完成时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增发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于2003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82号文核准,以总股本数19,077.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共计可配售人民币普通股57,232,800股,实际配售30,232,800股,其中向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2,964,000股,其他法人股股东配售36,000股,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27,232,800股;每股配股价为6.66元。配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00,693,886.98元(已扣除发行手续费656,561.02元),扣除发行费用7,592,365.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101,521.7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03年8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兴宇验字(2003)6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董事会对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

      按下表编号顺序进行项目投资;如配股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如配股募集资金数量与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差额较少,其差额部分公司自筹解决,如差额巨大,则削减后面的投资项目。

      

      2、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的项目:

      

      (三)各项目具体实施及变更情况的说明

      1、原拟投资的大连—沈阳、沈阳—长春的动车组旅客列车项目由于预定的动车组在项目实施时已无法达到上线运营技术标准,经铁道部批准并经2005年1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原项目的车型及运营线路进行调整,变更为购置59辆25T型旅客列车,租赁给沈阳铁路局用于沈阳北—广州间的旅客运输业务。变更后项目实际投资为24,810万元(超出募集资金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并从2005年初投入运营,每年可获得租金收入3,884万元。

      2、由于2003年配股实际募集资金1.93亿元与全部项目资金需求3.42亿元缺口巨大,根据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原定投资4900万元建设的鲅鱼圈站改扩建项目取消。

      3、鲅鱼圈站货场新建项目,共计投入4,495.04万元,于2004年即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因未单独核算,效益情况无法单独披露。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情况说明

      至2006年末,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五)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前次配股募集资金已经按照配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或变更计划进行了投入,通过投资项目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提议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 )上午8:30

      (2)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

      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滨海西路68号

      大连国际金融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4、股权登记日:2007年5月10日(星期四)

      5、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的股东或其代表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理出席和表决,委托人员填写授权委托书;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条件的议案

      2、关于申请公开增发A股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2) 发行数量

      3) 发行方式

      4) 发行对象

      5) 定价原则

      6) 本次增发决议的有效期

      7) 募集资金数量

      8) 募集资金用途

      3、关于公开增发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本次增发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增发A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5、关于本次增发完成时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增发后的全体股东共享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1号日月潭大酒店八楼证券事务部

      3、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16001

      联系电话:0411-82810988转6672

      传    真:0411-82816639

      联 系 人:魏丹、孙玉香

      4、登记时间:2007年5月14~16日(周一~周三)

      上午 9:00~11:00 下午 1:00~4:00

      (四)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5月18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125    证券简称:铁龙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对各个议案分别申报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

      (2)各议案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 输入买入指令;

      2) 输入证券代码:738125;

      3) 输入委托价格,“买入价格”分别代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个议案:

      

      4) 输入委托股数:委托股数代表表决意见。

      

      5) 确认相关议案的投票委托完成。

      (3)对前述5项议案分别进行投票委托,直至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投票表决完毕。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某股东对第1项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条件的议案》投票,其申报如下:

      

      5、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