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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年04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长李丰华,委托董事曹建雄代为主持会议并代为表决。

      董事罗朝庚,授权董事万明武代为表决。

      董事钟雄,授权董事罗祝平代为表决。

      独立董事胡鸿高,授权独立董事吴百旺代为表决。

      独立董事乐巩南,授权独立董事吴百旺代为表决。

      独立董事周瑞金,授权独立董事吴百旺代为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李丰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曹建雄先生、财务总监罗伟德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部总经理吴龙学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去年大幅亏损,故每股净资产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今年一季度较去年同期减少了亏损,故净利润亏损有所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于2007年1月12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做出如下承诺:

      1、东航集团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东航集团特别承诺:

      (1)所持东方航空原非流通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承担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全部费用。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不转让所持得有的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由于负债率高和市场竞争加剧,本公司预计年初至半年度报告期末仍为亏损。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丰华

      2007年4月26日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115             编号:临2007-00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3次例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的规定,并经董事长李丰华先生召集,于2007年4月26日在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大楼七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曹建雄先生、万明武先生、罗祝平先生和独立董事吴百旺先生、谢荣先生出席会议,董事长李丰华先生授权委托董事曹建雄先生主持会议并代为投票表决,董事罗朝庚先生授权董事万明武先生代为投票表决,董事钟雄先生授权董事罗祝平先生代为投票表决,独立董事乐巩南先生、胡鸿高先生和周瑞金先生授权独立董事吴百旺先生代为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公司监事会部分监事、财务总监罗伟德先生和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曹建雄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 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决定于2007年4月27日连同第1项已经通过的200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一起在香港和上海两地同时公布。

      3、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确定为每人12万/年(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7年度国内及国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决定将其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 审议通过公司《非日常交易管理规定》。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