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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年04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汤玉祥先生,总会计师朱中霞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 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单位:人民币万元

      

      (1)预付账款增长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的预付材料款较多。

      (2)其他应收款增长是由于子公司支付保证金、土地相关款项约1500万元。

      (3)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参与A股战略投资,本期共投资约2.8亿元。

      (4)长期股权投资增长是由于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更。

      (5)短期借款增加是由于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

      (6)预收账款增加是由于子公司预售房款增加。

      (7)应交税费减少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上交税金较多。

      (8)应付股利增加是由于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06年利润分配相关议案:以2006年末总股本399916710为基数,每10股派发红利5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995.84万元。

      (9)其他应付款增长是由于子公司借款及预估税费增加。

      (10)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交易性金融工具及公司参与A股战略投资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1)未分配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06年利润分配相关议案:以2006年末总股本399916710为基数,每10股派发红利5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995.84万元。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单位:人民币万元

      

      (1) 营业成本增长的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2)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长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上交增值税较多。

      (3) 销售费用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入同比增长、预提售后服务费。

      (4)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增长是由于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应的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5) 投资收益增长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申购新股,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提高了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效率。

      (6) 利润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增长、相关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净收益增加等因素所致。

      (7) 所得税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加。

      3、 本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单位:人民币万元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

      (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利息收入及子公司收到的定房押金增加。

      (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产量增长。

      (4)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是由于公司收回短期投资收到的现金。

      (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新股收益和取得分红。

      (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保定宇通客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收到的现金。

      (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长系实施扩建产能等工程项目。

      (8)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增长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参与A战略投资和其他短期投资。

      (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是由于取得项目公司支付的现金。

      (1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是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取得银行贷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更。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了子公司保定宇通客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4.88%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子公司绿都置业有限公司受让濮阳市居安置业有限公司99.5%的股权,后者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股50%的子公司猛狮客车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2、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并修改了相应的会计政策。

      3、报告期内,公司参与A股战略投资约2.8亿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追送现金承诺:控股股东宇通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若公司2006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追送现金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追送现金的触发条件: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率低于15%;或者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追送现金金额:以当时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3.88元计算,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现金金额为7,091万元。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或者公司因执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股本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现金金额保持不变,但每10 股送3.88元的追加支付对价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追送现金时间:公司控股股东宇通集团在触发追送现金条件的2006年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 个工作日内,按照交易所及登记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申请实施追加执行对价安排。

      4、追送现金对象:追加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5、追送现金承诺的履约安排:根据宇通集团目前的财务、资金状况,加上公司2005、2006年年度现金分红的因素,宇通集团有能力履行追送现金的承诺。在追加对价安排承诺期内,如果出现需要追送现金而且宇通集团现金不足的情况,宇通集团将在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足额的追送现金金额。

      根据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200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20,741,667.42元,比上年增长18.88%,故承诺人未触发追送条件。

      二、股份上市承诺:宇通集团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截止本报告期末,未发现承诺人违反其承诺。

      三、股份增持及增持股份上市承诺:为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非理性波动,宇通集团将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增持不超过1,000万股公司股份。在上述两个月内,若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6.68元(若此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则宇通集团在上述两个月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至少为650万股。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宇通集团承诺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至公司股票复牌之前,宇通集团将按有关规定在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下属营业部开立增持计划资金专户,并将可能用于增持股份的最低资金存入上述资金专户,该专户接受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的监督,以确保履行增持计划。

      上述增持计划已于2006年3月16日履行完毕,详细请参见200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06-013临时公告。

      四、公司于2006年5月8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3,0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份的议案。为此,就上条承诺宇通集团于2006年4月21日又做出承诺,承诺在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内(2006年7月14日-2007年7月13日),不出售所持股份。

      截止本报告期末,未发现承诺人违反其承诺。

      五、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宇通集团承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①以2005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现金分配额不低于10元(含10元),以2005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 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②2006~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比例将分别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70%、80%。

      根据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分红实施公告,宇通集团上述第①项承诺已履行完毕,详细请参见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分红实施公告,宇通集团上述第②项承诺中的2006年分红承诺已履行完毕,详细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非流通股股东车辆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截止本报告期末,车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七、宇通集团及车辆公司一致承诺:

      “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将赔偿其他A股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期末,未发现上述承诺人违反其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200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07-013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在公司召开。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监事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汤玉祥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因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预案;拟定于2007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07-014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范群生先生主持,4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曹建伟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会议认真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因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三、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范群生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职务;

      四、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议彭学敏女士为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后附简历;

      五、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预案;定于2007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第四议案。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彭学敏女士简历:

      彭学敏,女,196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毕业于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农业机械专业,1999年9月进入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工艺处模具组组长、工艺处处长、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07-015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OO七年

      第一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定于2007年6月16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议案一、拟同意范群生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议案;

      议案二、拟增补彭学敏女士为公司五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二、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股东。凡2007年6月8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在履行登记和出席手续后,均可参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7年6月11日———6月1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2)登记地点: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宇通工业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及出席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原件、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或出席;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及出席者的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及出席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前需按前述要求备齐原件或加盖相关印鉴的文件。

      四、联系方式:

      电话:0371—66718281

      传真:0371—66899123

      邮编:450016

      联系人:于莉 王建军 范金涛

      五、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在对应的意见栏签字或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定代表人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代码:

      委托人上海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