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马成樑先生、总裁卢铿先生及财务总监赵卫群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预收款项14803万元,与上年期末相比减少了64.12%,系预收款项结转至营业收入;其他应付款20205万元,与上年期末相比增加了32.92%,系控股子公司对外往来款增加;营业收入3232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44.05%,系控股子公司营业收入减少;投资收益48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8086.32%,系股票投资收益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7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3.97%,主要系营销费用大幅度下降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2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71.51%,主要系销售房产减少回笼资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收到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收入84,781.81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置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0%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其所持有的上海海隆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一事,日前已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浦府项字[2007]第118号文批复,同意上海上实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海隆置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爱尔兰自然人Michael McCann。该股权转让事项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
(1)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3)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达50%以上,主要系上年同期转让浦发银行6150万股实现的股权转让收益较大所致。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成樑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07-10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07年上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7年 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达50%以上。
3、预计业绩下滑的说明:
上年同期转让浦发银行6150万股实现的股权转让收益较大,导致本年与上年同期相比降幅较大。
4、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15,158.84万元
2、每股收益:0.26元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半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 600748 股票简称 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 临2007-1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以书面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马成樑、陆申、卢铿、杨云中、邓念、龚晓航、独立董事高培勇、龚晓航、王柏棠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基本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对外基本授信,期限壹年,利率执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免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全权办理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基本授信的相关事宜。
3、《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徐家汇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徐家汇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的授信,期限壹年,利率执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免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全权办理公司向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徐家汇支行申请授信的相关事宜。
4、《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申请人民币壹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此额度下的人民币贷款),期限壹年(贷款期限遵照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另行约定),利率执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免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全权办理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