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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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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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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4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宋献中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戴逢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 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杨建东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容侠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海帆

      注册资本:12,750元

      成立日期:1994年8月1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项目除外),物业管理服务,土石方的推填开挖服务,房地产开发(持许可证经营)

      (2)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树坪

      注册资本:20,000元

      成立日期:1998年9月3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项目投资,企业经营管理、室内装饰及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水电、空调安装及维修服务、楼宇清洁服务、批发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房地产开发。

      (3)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姓名:杨树坪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加拿大

      最近五年内职业:企业投资、经营、管理

      最近五年内职务:1995年至今任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任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房地产学会副会长、广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广州大学名誉教授、中南大学兼职教授、广州青年商会副会长、广州市维护社会治安基金会名誉会长、广州市工商联合会常委、现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北京地区、广东江门地区以及广州地区的商品房开发、销售。所开发的项目主要包括北京的青年路小区、北京虹湾国际中心、广东江门的江海花园、广州的益丰花园第三期等。

      2006年,公司继续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业务,初步形成了以北京项目为主,由广州区域发展向全国其他城市拓展房地产的经营目标,主要项目北京青年路小区的天鹅湾商品房部分销售情况良好,估计该项目将会给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但由于公司项目储备有限,主要项目大部分尚不具备收入确认条件,致使2006年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仍有所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218.7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9,775.5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7.51%;净利润3,176.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6.96%。

      2、主要优势

      公司作为广州市的老牌房地产开发商,在广州房地产界拥有较好的知名度,“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商标图形从2002年起就被评为广州市不动产代理、管理的著名商标品牌,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拥有良好的无形资产及丰富的经验。

      3、存在问题和困难

      2006年,国家加大对房地产行业宏观的调控力度,广州市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措施,旨在加强对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以确保社会和谐和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抑制投机性炒房,以保障普通老百姓的真正住房需求。融资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信贷更趋审慎,房地产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和成本加大。加上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的自有资金及资产规模相对偏小,自上市以来公司也尚未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过再融资,公司的土地储备和项目储备不丰富也是公司现阶段面临的问题。

      4、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力度,但都旨在让房地产市场朝着更为健康、稳定及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这也更有利于加速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有利于广大规范的专业房地产企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迅速做大做强。因此公司经营管理层认为,未来房地产开发投资将仍然保持一个相对平稳的水平,房价仍会稳中有升,房地产市场继续看好。未来几年公司的发展战略是继续努力做强做大房地产主业,逐步提升公司的主业核心竞争实力,由区域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全国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发。在企业的发展壮大中,谨慎适时进入与房地产相关的基础建设、水电投资等行业,使公司能持续性发展。公司将在北京、广州等其他一线城市,借助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手段获得新的房地产发展项目。通过资源整合,强化公司的主营业务优势、在发展中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的力度,拓展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成长空间和增长空间。

      目前公司的主要开发项目分别位于北京、广州、江门三地,本公司将合理配置现有资源,大力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计划将三地的资源集中统一调配,在确保重点扶持效益优良项目的前提下,实现资源的优化高效配置,使各地的项目能平衡发展,为股东和公司创造最大的效益。

      另外自收购以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有计划的将其优质资产的不断置入,使公司的项目逐步多元化,为公司将来利用资本市场再次融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尽快通过定向增发以及大股东将其优质资产的继续置入,促使公司的资产规模、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除此之外,公司将继续努力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收益能力,使公司具有更强的持续发展力。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本公司对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江门市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门市城启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源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06年12月31日摊余价值为66,401,173.97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一)款的规定,本公司将其全部冲销,并调减归属于母公司的留存收益66,401,173.97元,调减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0.00元。

      2、所得税

      (1)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本公司对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产生的所得税暂时性差异进行了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6,268,675.32元。同时分别调整增加归属于母公司的留存收益36,150,879.10元,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117,796.22元。

      (2)递延所得税资产涉及的项目是:

      本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据此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在很可能取得用于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36,268,675.32元,同时分别调整增加归属于母公司的留存收益36,150,879.10元,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117,796.22元。

      3、少数股东权益

      注: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为1,443,469.04元,上述事项按新准则对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增加数为117,796.22元,因此按新准则编制后,少数股东权益为 1,561,265.26元。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少数股东权益归入股东权益,由此增加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1,561,265.26元。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31,768,195.7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76,819.58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80,666,935.58元,扣除上年已分配利润15,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94,258,311.77元,资本公积金62,190,210.68元。

      董事会决定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公益金后,拟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000,000.00元。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有利于理顺控股股东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关系,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有利于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提高盈利能力,报告期内转让的相关手续已完成。

      2)此次关联交易完成后,有利于理顺控股股东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关系,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增加公司的土地储备和主营业务收入,进一步延续公司董事会关于通过收购转让把大股东的优质资产置入上市公司的策略, 有利于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高盈利能力,报告期内转让的相关手续已完成。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由于的广州君茗投资有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该公司价值一亿元的待售住宅物业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决查封冻结,公司业务发展的前景及风险难以确定。此举有利于减低风险,规避经营损失。 有利于规避财务风险,此次资产出售为公司带来1000万元以上的收益,报告期内转让的相关手续已完成。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56,830,957.21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而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于收购本公司国有股权时承诺:在东华实业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粤泰集团为东华实业控股股东期间,粤泰集团将不与东华实业形成同业竞争。在本公司与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经过此次资产置换,粤泰集团将保证与本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并再次承诺在东华实业有效存续并保持上市资格,且粤泰集团为东华实业控股股东期间,粤泰集团及城启集团将不与东华实业形成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粤泰集团、城启集团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下转D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