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鉴于北京中悦置业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清还转让前北京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欠的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1.01亿元的款项。2006年7月13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向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撤消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悦置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22日签署的《北京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6%股权转让合同》,并恢复东华基业所持有的北京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6%的股权,同时要求中悦置业交付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300万元。2006年9月22日北京东华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通知,该仲裁申请已经受理,并于2006年11月16日开庭审理,目前该案件仍未作出裁决。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杨建东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容侠女士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杨建东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容侠女士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杨建东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容侠女士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本公司原对商品销售确认的方法为:公司已将商品、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且不再对该产品、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其中:商品房的销售收入在完工交付使用并取得收讫凭据时确认。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为了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状况,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房地产业的行业特征,对公司商品销售的确认方法变更为:公司已将商品、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其中:商品房的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为:房地产销售在房产主体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房款已收到50%以上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商品房销售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并相应调增2006年年初留存收益3,569,405.08元,调增2006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033,994.32元,调增2006年年初盈余公积535,410.76元。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由于本公司开发项目的部分收入成本及税金支出在期后才发生,导致2006年度利润表中核算了应属于以前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及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分别为231,750.19元、8,482,281.45元、2,125,592.93元,由于该会计差错重大,本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处理,并相应调减2006年年初留存收益10,376,124.19元,调减2006年年初未分配利润8,454,260.82元,调减2006年年初盈余公积1,491,928.38元。 。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杨建东先生 计机构负责人:张容侠女士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