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及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2007年4月16日发出书面开会通知,2007年4月26日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13楼会议室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刘顺达、金耀华、周新农、魏远、陈学军、梁又姿、吴兰君、叶泽、严红波、张亚斌、牛东晓共11人参加了会议;梁又姿职工董事3年任期已满,经职工民主推选,续聘为职工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6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06年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07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2006年度母公司报表口径实现净利润106,451,808.6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645,180.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982,994.60元,2006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0,789,622.36元。
根据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以2006年末总股本7116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5,397,760.00元。经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25,391,862.36元结转下年。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公司200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的议案》
截至2006年底,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66,061,561.52元,其中本报告期,公司根据账龄分析等新提坏帐准备26,410,490.11元,因收回往来款等原因转回坏帐准备51,750,512.01元,因发生固定资产报废冲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40,545.56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支付2006年度审计费的议案》
为使公司财务审计等有关工作保持连续性,特提议继续聘用天职所从事公司的相关业务,包括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清产核资、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壹年。
根据《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执业收费标准》(湘价服[2003]17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结合公司的资产规模和审计的工作量,拟支付天职所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90万元,该审计费含审计人员审计期间食宿差旅费。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独立董事严红波、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湖南省气候特点,第二季度属丰水季节,水电大发,火电减发。按照“湖南省峰谷分时电价及丰枯季节电价实施办法”的规定,火电电价较平水期电价降低0.04元/千瓦时。由于我公司以火力发电为主(火电机组占96.60%),且湖南省近两年来大量新机建成投产,电力投产速度远高于电力需求增长速度,出现产能相对过剩,公司机组利用小时同比将大幅度下降。预计二季度的销售收入比一季度有较大幅度减少。同时,湖南省一次能源短缺,煤价高位运行,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新机投产导致折旧费、财务费用等同比增长较多,公司成本压力不断增大。根据上述因素分析,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对湖南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07-3号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红壁岩水电站项目的议案》
湖南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张水公司)为建设红壁岩12MW水电站项目,需向银行借款。公司董事会2005年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为张水公司借款按所持股比担保。由于张水公司另一股东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提供贷款担保,张水公司无法向银行借款,项目无法进行。
董事会决议红壁岩项目改由公司全资建设,预计工程动态总投资15389万元,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将提供5000万元补偿资金,其中一部分以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水公司股东之一,出资1400万元,持股14%)在张水公司的所有债权和股权抵付。考虑到上述因素,公司全资建设项目后,预计实际工程动态总投资为10389万元,公司在张水公司的股权比由原51%增加到65%。
同意10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严红波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书面意见是:公司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中有关子公司管理、投资项目管理等规定,来执行相关约束要求。
十一、《关于公司变更对湖南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议案》
公司对张水公司的出资额由原5100万元增加到6500万元,股权比由原51%增加到65%。
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07-4号公告)
独立董事严红波、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关于续聘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续聘张亚斌先生、牛东晓先生为独立董事。
张亚斌,博士文化,教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技术学院政治与经济教研室主任,原湖南财经学院国际经济系副主任。现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教育部211重点学科带头人。
牛东晓,博士文化,教授。历任华北电力大学教师、数学教研室主任、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经济管理系常务副主任、博导。现任河北省北京市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张亚斌先生,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牛东晓先生,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关于聘免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续聘陈学军先生、金耀华先生、周新农先生,聘任李世文先生为公司董事。
陈学军,研究生文化,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省经委、经贸委副科级、科级干部、副处长、处长、助理巡视员、副主任,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党组书记。
金耀华,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大唐张家口发电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秦皇岛热电厂厂长,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总工、副总经理兼总工,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主任。
周新农,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副经理,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处长,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价格综合处处长。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副主任。
李世文,党校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副行长兼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副行长。
独立董事严红波、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陈学军先生,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金耀华先生,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周新农先生,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李世文先生,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关于续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续聘俞东江先生、罗赤橙先生、刘建龙先生为副总经理。
俞东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国家电力公司基建司设计处处长、湖南省电力工业局基建处处长,湖南省电力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罗赤橙,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东江水电厂厂长,湖南五凌水电开发公司总经济师,湖南省经贸委电力处处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刘建龙,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湖南石门电厂厂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严红波、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俞东江先生,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罗赤橙先生,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建龙先生,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续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续聘罗赤橙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严红波、叶泽、张亚斌、牛东晓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公司本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议,公司本部拟设置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发展计划部、财务部、安全生产部、市场开发部、党群工作部、监察审计部,共8个部门,另设燃料管理中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对外拓展业务的需要,经公司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已批复同意公司名称由“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简称“华银电力”不变。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赴湖南省工商局正式办理上述名称变更的相关法律手续。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关于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公司对张家界驼峰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张家界驼峰有限公司(下称驼峰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位于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注册资本1532万元,驼峰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经营管理驼峰山庄。
由于武陵源区政府为扩建武陵源景区门票站标志门广场,计划收购原驼峰山庄部分土地及主要经营设施,将导致驼峰山庄无法正常营运,为解决此问题及合理处置剩余闲置土地,公司拟对驼峰公司增资4000万元,在剩余的土地上重建驼峰山庄。驼峰山庄建设投资约6850万元(不含地价和地下车库),按65%的自有资金和35%贷款投入。
同意10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严红波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书面意见是:公司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中有关子公司管理、投资项目管理等规定,来执行相关约束要求。
二十三、《关于公司对湖南华银园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07-5号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四、《关于公司关停湖南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小机组的议案》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根据国家“上大压小”的政策,拟在2007年关停湖南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两台50兆瓦机组和两台125兆瓦机组, “十一五”末关停两台125兆瓦机组。
公司对拟关停机组的处置及核销事宜将提交相关会议另行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关于公司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会议时间:2007年5月23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华酒店(芙蓉中路三段255号)13楼会议室。
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审议议项:
1.《2006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6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07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支付2006年度审计费的议案》
6.《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关于公司对湖南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关于聘免公司董事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监事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对湖南华银园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截止2007年5月1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
3、公司邀请的中介机构及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持股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会议出席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5月16日、5月17日上午9:30-11:30
下午3:00-4:30
3、公司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
联系电话:0731—5388088 传真电话:0731—5510188
邮 编:410007
联系人:汤俊驰
(五)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8日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参加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通知和相关公告中所列事项全权行使表决权。有效期限: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
特此委托。
(个人股) (法人股)
股票账户号码: 股票账户号码:
持股数: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07—2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2007年4月26日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13楼会议室召开本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监事王静远、邓振明、刘建新、钟伍叁、赵云辉共5人参加了会议,果树平监事因公出差授权王静远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赵云辉监事系原职工监事喻文标辞任后经公司职工民主推选的职工监事。钟伍叁监事3年任期已满,经职工民主推选,续聘为职工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2006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及程序的合法性说明》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季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关于公司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续聘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续聘王静远先生、刘建新先生,聘任石峰先生为公司监事。
王静远,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石景山发电总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华北电力集团公司人事部部长,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监察局局长。
刘建新,大专文化,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分行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基建办工程组组长。现任湖南银宏实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
石峰,大学文化,会计师。曾在电力部审计局、审计署驻电力部审计局、国家电力公司审计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审计部工作,现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审计部审计二处副处长。
王静远先生,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石 峰先生,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建新先生,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07-3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湖南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2002年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张水公司)向银行借款24000万元提供担保,后张水公司实际借款8000万元。由于张水公司已经归还部分借款,经与银行协商,张水公司拟对剩余4000万元借款在原贷款银行进行到期置换,期限为3年。公司将对该笔借款担保3年,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
张水公司2006年底总资产60810万元,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808万元,实现净利润-17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01%,公司本次担保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张水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湖南省张家界市,法定代表人:戴利旗。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水力发电厂建设、生产、经营,兼营房地产开发和旅游资源开发。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张水公司对银行4000万元借款到期置换,期限为3年。应银行要求,公司将对借款担保3年,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张水公司的担保实质上系原担保的续期,以保证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张水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累计为张水公司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总额为8500万元,其中对五华酒店公司担保4500万元,已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85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07-4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关于公司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07年,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日常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和财务公司均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所控股,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业务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07年第一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刘顺达、金耀华、周新农、魏远、陈学军、梁又姿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公司大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注册地:北京,法定代表人:朱明昆。经济性质:有限责任。主要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发放贷款,办理对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办理同业拆借等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介绍
2007年,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授信额度,且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与财务公司开展这些业务后,公司能享受在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的优惠利率。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日常关联交易,利用了财务公司金融平台进行资金的内部合理调剂,从而减少资金沉定,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在存贷款业务范围内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叶泽、严红波、张亚斌、牛东晓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经2007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表决中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除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07-5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湖南华银园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银园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银园公司)拟在长沙市雨花区投资开发“华银·天际”房产项目。项目拟分两期滚动开发,首期工程需启动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华银园将向金融机构贷款解决。公司对该贷款予以担保。
华银园公司资产负债率84%,公司本次担保需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银园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法定代表人:张亚武。经济性质:有限责任。经营主业为房地产开发。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华银园公司计划申请3年期贷款20000万元,贷款利率在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公司对该贷款予以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华银园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为华银园公司充实了流动资金,满足了经营工作需要,保障了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5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10.63%,其中对湖南张家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保4000万元(同次会议审议),对五华酒店公司担保4500万元(已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28500万元。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编号:临2007—6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
自2007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准则。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规划,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和行业特点,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包括: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成本法核算,此变更将影响母公司当期损益,对公司合并报表不产生影响。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满足准则规定条件的开发支出可以资本化,并在以后无形资产价值收回(即消耗)期间分期摊销。此变更将会减少公司开发支出发生期间的费用支出,增加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包括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在资产存在期间不允许转回。按原准则规定,资产价值回升后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当期收益。此政策变化将有可能减少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要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的资产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记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记入损益。公司收到的按照现行会计政策应计入或将要计入资本公积的政府拨款,按照新准则规定变更为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各期损益;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将增加公司相应期间的利润及所有者权益。
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用以资本化的借款由现行制度下的专门借款变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此规定变化将会增加公司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减少当期的财务费用,增加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日债务法,此变更将会影响公司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应在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由此将增加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相应提高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
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非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记入首次执行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故公司不需再对未摊销完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因此分别少确认因摊销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借方差而减少的当期投资收益,从而增加摊销会计期间的利润。
根据新准则和应用指南的规定,公司对现行的基本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修改和增加,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股份支付的核算方法、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所得税的核算方法、企业合并的核算方法、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等事项。另外,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相应调整公司的基本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8日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牛东晓、张亚斌为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7年4月26日于长沙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亚斌,作为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亚斌
2007年4月26日于长沙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牛东晓,作为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牛东晓
2007年4月26日于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