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下午两点半,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4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为5,239,428.70元,加上上年滚存的未分配利润51,273,321.00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6,512,749.70元,依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实际本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54,905,978.08元。
为支持公司的长远发展,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全部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经连续四年为公司做财务审计工作,该所审计人员业务熟练,对公司的财务及其它事项都较熟悉,董事会拟续聘其为公司2007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拟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费用为33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根据新会计准则调整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证监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删除了“短期投资核算方法”等内容,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方法”、“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方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方法”等内容,同时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计价、折旧方法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无形资产核算方法”、“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等进行了修改。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以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项议案须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华盛达 编号:临2007-011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4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琴丽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对公司2006年度经营及运作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能,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公司重大投资、财务支出等各项日常事务等进行监督,切实有效地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地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本年度没有募集资金可供使用,不存在相关内容。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收购、出售股权和资产等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5、关联交易是否公平
2006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都经过了合法的决策程序,是在公平交易的原则基础之上进行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6、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度报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编制,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严格遵守《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规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根据新会计准则调整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证监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有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删除了“短期投资核算方法”等内容,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方法”、“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方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方法”等内容,同时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计价、折旧方法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无形资产核算方法”、“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等进行了修改。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由董事会编制,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严格遵守《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规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须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