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57,562,958.37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13,877,070.87元,余额46,929,835.85元。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本公司控股股东耀县水泥厂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作出特别承诺:“对于截止本次股改方案实施日未明确表示同意或无法表示同意支付股改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由耀县水泥厂代为垫付对价,但该等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偿还耀县水泥厂代为垫付的股份,并事先取得耀县水泥厂的书面同意。”其他法人股股东的承诺为法定最低承诺,承诺正在履行中。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6)西民三初字第1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陕西长城建筑制品有限公司支付公司货款1,036.53万元及自2005年9月15日起至判决给付日止利息。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抵押、担保、税务纠纷及未决诉讼和其他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四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丹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四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丹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四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丹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