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说明:上述公司应收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广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电器分公司的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系销售货物所致,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全部收回上述款项。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收购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我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钱志昂先生、李云潮先生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7)第11028号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就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之保留意见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带保留意见的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对2006年度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之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董事会上述处理方法及专项说明表示认同。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 计 报 告
会师报字(2007)第11028号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6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06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附注十二/(四)/5所述,至报告日贵公司尚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使我们确定是否对贵公司持有的上海广电光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计提减值准备。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除了前段所述可能产生的影响外,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钱志昂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云潮
中 国 · 上海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当年的现金流量表
资 产 负 债 表
2006年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 忠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为民 财务总监:滕明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金凤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忠惠 总经理:顾伟民 财务总监:滕明芳
现 金 流 量 表
2006年
编制单位: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忠惠 总经理:顾伟民 财务总监:滕明芳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具体为:
由于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及公司分支机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器、管理分公司的资产出售日均为2005年12月31日,故公司2005年度报告末将资产负债表未纳入合并范围,而1-12月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范围,2006年上述公司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9.5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关于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2007)第11029号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电子)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广电电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钱志昂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云潮
中国·上海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顾忠惠 总经理:顾伟民 财务总监:滕明芳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