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22日以电话、邮件方式传达给各位董事,此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第33号令,财会[2006]3号文的要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按照该准则和指南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公司会计政策》。执行新会计政策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对控股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此变更将影响母公司当期损益。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对非流动资产计提的减值除资产处置外将不允许转回,此项变更将影响公司以后资产升值而带来的损益。
3.《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将区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区分为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前者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后者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变更将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此变更将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方案》;
为便于与投资者的沟通和联系,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专门的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3-846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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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