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提前结束集中申购的公告
2007年04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兴科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兴科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年4月13日证监基金字[2007]107号文核准的兴科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兴科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以及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自2007年4月27日起开放集中申购,原定集中申购截止日为2007年5月25日。
根据《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在基金集中申购期间,若当日申购结束后发现累计申购申请超过集中申购规模上限100亿元(不包括利息),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集中申购,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集中申购委托。鉴于广大投资者申购踊跃,集中申购首日,本基金集中申购申请金额已超过100亿元,本基金自2007年4月28日起不再接受集中申购委托,提前结束本次集中申购。
鉴于2007年4月27日集中申购申请金额已超过100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对2007年4月27日集中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集中申购期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 (100亿元-集中申购期内申购末日之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具体为:集中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 100亿元/2007年4月27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者在2007年4月27日提交的申购申请将部分予以确认。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