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无承诺事项。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7.8其它重要事项
公司租赁经营北京百花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院建筑面积为30564.1㎡的房屋及其附属范围内的17164.38㎡土地使用权,该资产涉及的金额为20,000万元。租赁的期限为2005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2007年2月,经公司董事会讨论为了考虑该项目有可能会存在潜在的风险因素,因此决定收回对该项目的投资,以使公司拓展新的业务,获得更高的收益,更好地回报股东。根据公司与百花集团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公司已于2005年12月31日向百花集团全额支付了20年的房屋租赁权款2亿元,截止2007年1月31日,百花集团应向公司收取的房屋租赁权款计591.67万元,故百花集团应退还公司房屋租赁权余款19,408.33万元,以及尚未支付的代收租金余款748.8181万元,合计20,157.1481万元。截止2007年1月底,该租赁项目收益额总计为20,571,782.49元。
双方同意于2007年2月15日开始清算上述款项,以保证双方的经济利益。百花集团以现金的方式分两期退还给公司,公司于2月28日收到第一期款计人民币6000万元,第二期剩余款计14157.1481万元将于第一期付款日起的六十天内支付。
该事项已于2007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披露。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伟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铭华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伟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铭华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伟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铭华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 3家,分别为北京广安世纪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黄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嘉兴科技京城高新技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其中:上海新黄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嘉兴科技京城高新技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为新设企业,北京广安世纪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因收购股权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关于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
信会师报字(2007)第10906号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黄浦)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新黄浦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桢
中国注册会计师:葛勤
中 国 · 上海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重要提示:
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董事长:王伟旭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