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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年04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肖诗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邕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变动原因分析 :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回收资金3820万元,以及预收账款增加2724万元所致。

      应收票据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公司新开网点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增加主要系超市分公司和重百大楼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结算货款,使增值税进项增加以及期末增值税留抵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变动原因分析 :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使应交增值税、消费税增加,相应引起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相应增加利息支出和银行手续费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江津商场增加财政补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变动原因分析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促销力度,销售收入增加,收回应收票据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比上年同期减少,具体为上年同期公司购买北碚商场,根据进度结算房款3744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上年同期偿还短期借款1000万元,本报告期无该项活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如下:

      1、非流通股股东的法定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有关锁定期和减持比例的相关规定。

      2、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如下:

      1、非流通股股东的减持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的12个月为禁售期,禁售期满后,第13-36个月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原非流通股份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第37-48个月内如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出售后公司所持股份比例合计不低于重庆百货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的最低价格不低于7.5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非流通股股东的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在两年之内解决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并通过重组和整合商业流通优质资产等方式扶持上市公司发展。

      3、非流通股股东代为支付的承诺

      为顺利推进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同意为截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登记日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权权属存在争议、质押、冻结等情形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对价安排应执行的股份。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若上市流通,应当向重庆商社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支付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股票复牌后第一个交易日至偿还日为止代垫股份所获得的一切孽息(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票等),并取得重庆商社的书面同意。”

      4、追送对价安排如下:

      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果发生下述情况之一(以先发生的情况为准),将追加支付对价一次(对价支付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

      1)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06至2008年度连续三年净利润的年增长率平均低于10%。

      2)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至200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之一,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0.2股的比例,无偿向追送条件满足后追加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的全体在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支付对价。按照现有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0.2股的比例计算,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102万股。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保持上述追加支付对价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股票等股份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份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不变,但每10股送0.2股的追加执行对价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上述承诺正在执行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诗新

      2007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729             股票简称:重庆百货             编号:临2007-011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9名董事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诗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0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由于公司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选择采取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2、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无影响。

      3、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公司选择采用成本计价方式。

      4、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预转固在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这与原来需要调整已计提折旧额的要求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影响当期的损益。

      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还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公司现行规定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为“使用年限在壹年以上,单件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各种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实物形态资产”。现行公司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与新准则的规定并无冲突, 仍按原有确认标准执行。

      5、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无形资产不能确定使用年限的,该无形资产将不再进行摊销,这将影响当期的损益。但公司现有无形资产均确定了使用年限,进行了摊销,新旧准则执行结果无变化。

      6、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非流动性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公司将不再转回。

      7、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福利费,变更为不再按工资总额计提福利费,而在实际发生时据实列支,此变更将影响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同时根据该准则,公司实施的内部退休计划符合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按照内退计划规定,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企业将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预计负债,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此变更将影响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8、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在目前制度下的计入补贴收入的政府补助,将变更为在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9、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经公司批准自行购建固定资产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由现行制度下的专门借款费用变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费用,此政策将会改变经公司审议批准的资本化借款费用范围,将对公司的损益和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10、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的纳税影响会计法,将会影响公司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11、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商誉在确认后,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这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12、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一般企业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应当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公司现有计提方法为:期末时,按账龄分析法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历史经验确定的不同账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因公司目前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比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其与新准则并无冲突,公司暂不改变现有计提方法。

      13、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在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此项政策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股东权益。

      14、根据新会计准则,公司将原来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中核算的税费全部归集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15、根据新会计准则,公司将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由原来的在实际发生时先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在开始经营当月一次计入损益,改为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16、根据新会计准则, 公司将现计入专项应付款的国债贴息资金733万元,转入递延收益科目。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购置房产方式创办广安商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购入位于广安市的商业用房5479㎡,用于创办广安商场。该项目总投资2429万元,其中购房款1350万元,装修投入243万元,开办费20万元,流通资金200万元,设备设施投入616万元,预计经过四年的市场培育期,第五年实现盈亏平衡,投资回收期9.5年。

      四、董事会听取了《关于购买金诚广场B区四楼部分产权的报告》、《关于以万州万川商场置换金英商场商业用房的报告》、《关于以租赁方式开设贵阳商场、乐山商场、武胜商场的报告》、《关于公司目前已开业商场及超市、电器门店的报告》、《关于设立超市17个门店的报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729             股票简称:重庆百货             编号:临2007-012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于2007年4月26日在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周成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七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6日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