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独立董事张之强先生因病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周纪昌先生、总经理毛志远先生,财务总监陈宁先生及财会部经理沈德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1)货币资金减少原因系新开工项目增加,前期投入增加及偿还短期融资券所致;
(2)预付账款增加原因系新开工项目增加造成预付材料款和工程款增加所致;
(3)长期待摊费用增加原因系新开工项目增加,一年以上的待摊销费用增加所致;
(4)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原因系偿还到期的短期融资券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增加原因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有关规定造成核算范围扩大所致。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1)营业收入增加原因系在建项目增加引起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增加原因系在建项目增加引起成本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按收入的一定税率所计提的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增加原因系本公司所属工业制造企业加大销售力度所致。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系新开工项目增加,经营规模扩大,支付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系购建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系由于归还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纪昌
200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63 股票简称:路桥建设 编 号:临2007-009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07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张之强先生因病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纪昌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全部同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第33号令《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结合本公司的自身情况及行业特点,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1、根据新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从固定资产转到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此事项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2、根据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由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母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此事项不影响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3、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会影响公司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4、根据新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此项变更会影响公司的股东权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解释,相应调整公司本次修订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名关联董事周纪昌先生、陈玉胜先生、苏佩璋女士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杨盛福先生、朱耀庭先生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07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63 股票简称:路桥建设 编 号:临2007-010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07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审议该项议案的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
3、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63 股票简称:路桥建设 编 号:临2007-011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
法定代表人:周纪昌
注册资本:450,383.41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丙88号
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
中交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64.06%的股权。该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原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与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以强强联合、新设合并方式组建,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中交集团主要从事港口、码头、公路、桥梁、铁路、隧道、市政等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港口机械、筑路机械、桥机构件等设备制造业务,以及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和进出口贸易业务。
根据估算,预计2007年公司可能与中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中交集团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07年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无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共同协商确定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中交集团是我国交通建设领域最大的企业,由于公路施工专业性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经营中难免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而且关联交易的数额占本公司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低,公司主要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07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于2006年8月17日公司与中交集团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为基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表决过程中,关联方董事周纪昌、陈玉胜和苏佩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方董事毛志远、国文清、杨思民和独立董事杨盛福、朱耀庭均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张之强先生因病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杨盛福、朱耀庭同意将《关于预计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2006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并根据公司所属行业的特点以及于2006年8月17日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同意公司2007年可能与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