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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7年04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副董事长朱光耀因公外出未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周永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美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薛春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禁售期满后的24个月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于4.5元(当维科精华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本报告期尚未进入限售期。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若本公司所属宁波市海曙区澄浪南路51号房地产(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床单有限公司及宁波众驰装饰织物有限公司经营所在地)拆迁完成,则预计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利润较2006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永国

      200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编号:2007-011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在宁波市体育场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30,085,8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3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周永国先生主持本次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30,085,8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29349.4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计17,609,6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7,290,544.92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30,085,8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30,085,8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30,085,8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30,085,8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基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公司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由公司继续为下属11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为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30,085,8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继续与维科集团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

      银行融资互相担保主要内容:

      1、 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业务)

      时,由双方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2、公司为维科集团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维科集团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3、本次担保合作期限为1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4、双方各自自行承担融资责任,因融资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融资方承担。

      5、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信用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其认可的反担保措施。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信用担保。

      6、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定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58,825,92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本次表决。

      八、关于200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58,825,927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本次表决。

      九、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30,085,8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30,085,8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30,085,8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30,085,86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挺炜作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编号:2007-012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在宁波市体育场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副董事长朱光耀因公未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永国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与会董事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等有关公司治理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编号:2007-013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在宁波市体育场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马东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8日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